关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15:25来源: 禹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关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卫健办: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属于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一级预防措施的主要内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是为符合生育政策且有生育需求的夫妇提供健康优生、健康检查等系列免费服务。根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本项目开展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婚育人群的婚育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加上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人们对于孩子的健康也更加重视,因此加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加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力度,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出生缺陷防治关口前移,密切部门合作,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继续将孕优项目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目标人群指导数

数量指标

按照省2024年目标人群指导数,今年全区总任务数650对,根据各单位2023年政策内出生数,按比例分配如下:长青乡119对,马城镇260对,朝阳街道37对,纬四街道52对,大庆街道70对,张公山街道60对,钓鱼台街道52对。

(二)质量指标

1.全面完成省卫健委下达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数;

2.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送达告知率100%;

3.育龄群众优生优育科普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4.符合政策怀孕夫妇优生健康教育率达90%以上

5.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再生育的夫妇优生指导率达100%

6.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目标人群

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城乡常住及流动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生育二孩、三孩的备孕夫妇)

2.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女方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四、时间安排

20241月1日起,全面启动2024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

、服务内容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家庭档案录入、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

、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加大经费保障和宣传力度,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微信、APP、宣传单、横幅、展板等形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重点利用结婚登记、叶酸发放、生育服务登记、孕检随访服务免费产前筛查项目、优生优育知识讲座等工作面对面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群众树立优生意识,提高符合条件人员参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严格资格审核。

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服务对象,要通过审核,即行政村摸底、乡镇(街道)负责核实、与计生人口信息平台信息核对后方可确认。符合条件的夫妇要持二代身份证参检,通过身份证读卡和头像采集识别人员身份,保证基本信息真实有效。

确保检查质量和信息规范录入。

服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对检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的检验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项目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熟练掌握系统平台的操作使用,对参检人群个案信息要当天逐人、逐项、及时、准确、规范录入系统。

强化评估运用和随访服务。

服务机构要在10天内对参检夫妇的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区分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服务对象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要加强跟踪随访服务,村级要每月随访一次:乡镇(街道)要结合孕情监测工作每季度灵活随访一次以上,规范填写、及时录入随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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