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禹市监罚催〔2023〕83号
李宁:
本局于2023年10月26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禹市监处罚〔 2023 〕83 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罚款人民币27000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人民币27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许伟、王军 联系电话:0552-4013315
联系地址:蚌埠市禹会区张公山路319号
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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