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08:58来源: 禹会区市场监管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禹市监罚2023〕83

 

李宁:

本局于2023年10月26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禹市监处罚〔 2023 〕83 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罚款人民币27000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人民币27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许伟、王军        联系电话:0552-4013315

联系地址:蚌埠市禹会区张公山路319号

 

 

                         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