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禹会区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度聚焦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为奋力实现蚌埠“两年大进步,四年上台阶”的目标任务,充分调动全区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市考评办法及我区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23 年市级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不低于 54 个,其中 20 亿元以上项目不低于 2 个、50 亿元以上项目不低于 1 个;利用省外项目资金不低于 70 亿元。
二、考评对象及分类
(一)一类单位(8家)
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外事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住建交通局、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禹投集团、马投公司。
(二)二类单位(19家)
区委办公室(督查考核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委组织部(编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大洪山管委会、区涂山风景区管委会。
(三)三类单位(16家)
区直机关工委、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文明办、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四类单位(4个小组)
禹会区4个片区招商小组,名单具体见附件1(2023年禹会鼓励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招商引资,但不安排招商引资任务,对引进亿元以上项目签约落地实际引荐人,参照市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记功、嘉奖、先进个人奖励。
三、考评内容、奖惩办法及相关要求
重点考评招商引资项目实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奖惩办法 及相关要求,具体见附件2(2023年禹会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四、认定范围
(一)在我区注册经营,有持续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议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
(二)不列入招商引资考评范围的项目:道路、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电讯、石油、天然气、电力等企业经营服务网点,房地产,保险,政府投资运营(含PPP项目)的项目,社会各界捐赠项目等。(三)本地企业投资新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新增用地或新租赁厂房、新签订投资协议、在发改部门新备案、新入固定资产投资库)给予认定。综合商业开发项目只认定企业自持部分。
五、认定标准
(一)新签约并注册,指当年签定正式合同(协议),且已在我区注册;新开工并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指当年基础开挖或租赁厂房开始装修,且已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统计,当年新签约但未注册、未开工的项目,可纳入下一年度认定。
(二)有效线索指符合我区主导产业,投资总额亿元以上,并提请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考察对接。
六、考评实施
由区投资促进局牵头,会同区委督查考核办实施,最终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后决定。
七、其他
(一)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按照市招商引资考核结果(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奖进行上浮或下调。其他县级领导按分类单位或分管单位完成招商引资考核结果实施。
(二)各部门招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奖惩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列入区年度考核中。
(三)所有奖惩人员须为我区年度考核奖金发放范围人员,新进人员按照当年实际工作的月数发放奖金(禹投集团、马投公司参照执行)。
(四)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市、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五)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中出现的其他情况,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决定。
各单位要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各单位招商线索不予重复),一经发现并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年度招商考评资格,已兑现的奖励全部追回,对涉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取消当年招商引资评优资格。
本办法由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招商引资考核机制
附件:1.2023年禹会区4个片区招商小组名单
2.2023年禹会区“双招双引”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禹会区4个片区招商小组
1.京津冀片区招商小组:丁武(组长)、陈丽娜、郑大、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区涂山风景区管委会、区大洪山管委会等相关单位。
2.珠三角片区招商小组:崔海锋(组长)、毕晓龙、胡拾根、李明玲、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外事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禹投集团等相关单位;
3.长三角片区招商小组:余忠(组长)、牛传付、王志军、区政协机关、区委组织部(编办)、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区科技经信局、区经济发展中心、区投资促进局、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
4.中部经济区及合肥都市圈片区招商小组:童浩平(组长)、胡皓、滕锋、陈光华、区委办、区人大机关、区政法委、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马投公司等相关单位。
附件2
2023年禹会区招商引资工作
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类别 |
目标任务及 评分细则 |
奖惩办法 |
有关要求 |
一类单位 |
全年至少引进4个1亿元以上(含)项目(其中3个制造业项目),新签约新注册并纳入固定资产投 资库。 |
1.完成目标任务的,目标奖上浮20%(指区党 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 核结果,下同;禹投集团、马投公司参照区直 部门奖励标准,对企业领导班子和承担招商任务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进行激励,下同); 2.根据考核结果得分,对完成引进项目任务并排名前3名的,目标奖在上浮20%基础上分别上浮20%、10%、5%; 3.未完成2个项目的,下调目标奖5%。 |
1.各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负责 制,统筹协调招商工作。 2.各单位组织建立工作台账,确定一名联络人员负责报送相 关材料。 3.各单位制定招商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向区财政局申请工作经费,按实际发生额给予报销。(禹投集团、马 投公司自行保障)。 4.各单位报请分管领导审批,负责外出考察及来区客商陪 同、洽谈、接待等事宜。 5.各单位引荐项目落地后,指定专人做好项目服务。 |
二类单位 |
全年至少引进2个1 亿元以上(含)项目(其中1个制造业项目),新签约新注册并纳入固定资产投 资库。 |
1.完成目标任务的,目 标奖上浮20%(指区党 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下同); 2.根据考核结果得分,对完成引进项目任务并排名前3名的,目标奖在上浮20%基础上分别上浮20%、10%、5%; 3.未完成1个项目的,下调目标奖5%。 |
1.各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负责 制,统筹协调招商工作。 2.各单位组织建立工作台账,确定一名联络人员负责报送相关材料。 3.各单位制定招商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向区财政局申请工作经费,按实际发生 额给予报销。 4.各单位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参与外出考察及来区客商陪 同、洽谈、接待等事宜。 5.各单位引荐项目落地后,指定专人做好项目服务。 |
三类单位 |
全年提供亿元以上有效项目线索不少 于2条。 |
1.完成1个亿元以上项目,新签约新注册并纳 入固定资产投资库。目标奖上浮20%(指区党 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下同) 2.未完成1条有效项目线索,下调目标奖5%。 |
1.各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统筹协调招商工作。 2.各单位组织建立工作台账, 确定一名联络人员负责报送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投资促进局。3.各单位制定招商工作计划,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 4.各单位提供招商线索,由区投资促进局组织,相关单位须全程参与到项目考察、洽谈及接待中,促进项目签落地。 5.项目落地后,相关单位指定专人做好项目服务。 |
片区招商小组 |
1.珠三角片区主要 负责全年重点引进1个50亿元以上(含)项目,新签约新注册 并纳入固定资产投 资库。 2.京津冀、长三角、中部经济区及合肥 都市圈片区主要负 责全年重点引进1个20亿元以上(含)项 目,新签约新注册并纳入固定资产投资 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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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各片区招商小组组长负责制,统筹协调招商工作。 2.各小组组织建立工作台账 确定一名联络人员负责报送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投资促进局。3.各单位制定招商工作计划,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向区财政 局申请工作经费,按实际发生额给予报销。 4.各小组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参与外出考察及来区客商陪同、洽谈、接待等事宜。 5.项目落地后,相关单位指定专人做好项目服务。 |
备注 |
一、二类单位,完成任务数后,考核结果采取累计计分,具体评分细则: 1.投资总额:计划总投资5亿元以下的,得2分;5-10亿元的,得4分;10亿元以上的,得6分;50亿以上的,得8分;100亿以上的,得10分。 2.投资方实力;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直接投资,计2分;上市公司直接投资,计4分;世界500强直接投资,计4分;外商直接投资,计2分。 3.建设速度:签约得2分;开工得4分;入固定资产投资库6分。 |
咨询机关:禹会区投资促进局
联系方式:0552-493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