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禹会区商务外事局局长彭松解读《 关于建立禹会区商贸企业“白名单”制度的通知(试行)》

发布时间:2023-09-06 10:52来源: 禹会区商务外事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3年824日,《关于建立禹会区商贸企业“白名单”制度的通知(试行))印发实施,禹会区商务外事局局长彭松就《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问:商贸企业“白名单”申报的范围是什么?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答:主要为禹会区现有限上及达限拟申报入库的商贸企业

问:商贸企业“白名单”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禹会区注册的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小型和微型商贸企业。企业正常纳税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依规用工、正常缴纳社保、发放工资。并且企业主体及企业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

问:为什么要制度这个制度

能够深入推动我区商贸业稳步发展,进一步解决商贸企业融资难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加快产业发展  

 问:商贸企业“白名单”工作具体是由哪个部门负责?通过什么程序进行?

答:由禹会区商务、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市场联合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首先商务外事局审核企业登记注册时间、经营、入、应税销售收入等内容;区财政局审核企业财务状况,并会同区税务局审核入库税收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审核企业征信情况区人社局审核企业依法依规用工、正常缴纳社保、发放工资情况

 

 

 

政策咨询部门:区商务外事

政策解读人:  局长彭松

政策咨询电话:0552-49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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