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动消费·美好生活”2025年蚌埠市促消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5 16:44来源: 禹会区纬四街道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徽动消费·美好生活2025年蚌埠市促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122

(此件公开发布)


 

“徽动消费·美好生活”

2025年蚌埠市促消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扩内需、促消费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消费信心,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巩固消费良好态势,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徽动消费·美好生活2025年蚌埠市促消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提升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加大商文旅融合消费,持续提振汽车、家电数码等促新消费和餐饮百货等传统消费。采取发放消费券、开展以旧换新、举办展会、搭建商文旅融合促消场景等举措,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促进活动200场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500亿元、增长6%,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徽动消费·美好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251月至12

四、主要内容

按照“市县(区)联动、政企银联合、商协会广泛参与、线上线下融合”等方式,以“徽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线,结合传统消费旺季和重点节假日消费特点,聚焦重点领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叠加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大力实施促进消费行动,通过多重政策加力,更好惠及民生,不断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常态化促消费。围绕重大节庆节点,聚焦汽车、家电、3C数码等重点领域,谋划开展2025年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鼓励和支持商圈、平台、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商家、厂家等,融合联动景区、景点等举办让利促销活动,全年推动开展线上线下主题促消费活动超200场次,确保“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市级层面向全市单独发放普惠型消费券按照3500万元额度把握,其中叠加国家以旧换新政策2750万元,百货、餐饮、文旅、商圈等消费券750万元。一季度发放汽车、百货、文旅、商圈消费券1230万元;二季度发放汽车、家电数码消费券600万元;三季度发放汽车、百货、餐饮消费券900万元;四季度发放汽车、家电、百货、餐饮消费券770万元。鼓励县区发放各类普惠型消费券,推动消费市场持续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均包含各县、区政府,不再专门列出〕

(二)加力以旧换新消费。紧抓2025年国家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利契机,按照国家、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实施方案和细分领域工作方案。全年争取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规模超全省平均水平,用于汽车、家电、3C数码、家装厨卫及电动自行车等以旧换新行动,叠加汽车、家电、3C数码等领域消费券2750万元,留住本地消费,吸引周边消费,助力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增效。持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

(三)扩大大宗商品消费。持续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全年安排汽车促消费资金(消费券)2100万元以上,叠加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等政策,全力提升皖北汽车消费中心地位。支持相关商协会、企业利用城市综合体、商圈、广场等公共区域举办较大及以上规模汽车展销活动。鼓励商协会、车企到三县举办汽车展销活动,对符合要求的展销活动给予一定奖补,全年推动举办大型汽车展销活动5场以上。加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网约车、公务车、执法执勤车等领域的应用推广和置换更新;加力扩围家电、家装厨卫等消费,以绿色、智能、适老三个升级品类为重点方向,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家电和家装厨卫促消费和以旧换新活动,引导消费者更换或新购绿色节能家电产品,释放家电从“有”到“优”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

(四)扩大商文旅融合消费。围绕重点节假日、重大活动节点,推出系列商文旅融合推广活动及惠民措施,重点办好2025年新春庙会、新春购物节、龙虾美食节、商文旅特色街区旅游节、“省级特色街区+老字号旅游节”等活动,营造“月月有活动、季季有高潮”的商文旅融合消费氛围,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活动举办方或承办方给予宣传推广、场地租赁、场景搭建等政策支持。实施新媒体拓展与文旅破圈行动,加强与头部平台合作,组织开展综艺短剧拍摄、特色街区网红打卡点评选及短视频大赛等形式多样的文旅宣传推介活动。聚焦“文化味”和“烟火气”,举办文化惠民演出、非遗展示展演、美食文化节等活动20场以上。鼓励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结合季节特点和群众需求,提供错时延时开放等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外事局)

(五)提质网络和餐饮消费。立足怀远糯米及石榴、固镇花生及牛羊肉、五河水产品及食用菌等优势产业,以网络消费节、主题日、电商主播大赛等形式引导农特产品种养殖企业与龙头电商平台加强供需对接,开展好商品网购节、京东特色馆消费节、6.18、双11等线上促消费活动,持续扩大蚌埠特色产品销售,力争打造一批网络爆品。加速推动市级电商产业园和直播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直播电商人才培育,提高电商运营服务水平。支持县区依托城市综合体、商圈、美食街等公共区域,结合节庆假日等重要时段,开展美食嘉年华、厨艺大赛等活动,对符合要求的活动给予主办方一定的奖补;落实新沿淮菜创新发展行动,推广“皖菜全福宴·一县一桌菜”,充分挖掘地方特色美食特产,积极打造南北菜系交融地标。(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创新体旅消费。充分发挥体育赛事对旅游、文化、餐饮、娱乐等第三产业的拉动作用,打造“跟着赛事去旅游”体旅融合品牌,举办马拉松赛事等精品体育赛事及体文旅嘉年华等促消费活动10场以上。延伸赛事产业链,赛事期间配套开展体育嘉年华、美食节、消费节等活动。顺应城市漫游、马拉松等新兴户外消费新热潮,鼓励发展“露营+音乐会”“露营+农家乐”“露营+研学”等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外事局)

(七)激活农村消费。持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涉农企业参加宁波消博会、海南消博会等重点交易会、博览会,拓展蚌埠地方农特产品与宁波、合肥、上海等地商超展销对接,提升“蚌农优品”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涉农企业申请品牌标识,支持供需对接销售专区、体验中心和线上平台建设,推动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纳入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统筹商务、市场、农业、供销等系统资源,促进农村电商发展,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畅通工业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城货下乡、农产品进城、电商到村,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八)筑牢消费基础。高水平推动东海大道城市商业中心品牌提升、业态新颖,淮河路城市商业中心载体更新、场景营造,以各区域性商业中心、片区商业为辅助,形成服务全市域消费人口以及外来人群的城市商业窗口,提升消费品质。加快首店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商圈、重点商贸企业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我市开设皖北首店、蚌埠首店。深挖资源禀赋,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网红经济,形成更多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出圈”产品。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等,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健全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谋划,形成工作合力,丰富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确保“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要强化对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消费、政策奖补、要素保障、减税降费等方面政策的衔接、协同,用好用足各级财政资金。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消费热点、消费促进活动的宣传推广,持续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附件:1.“徽动消费·美好生活2025年蚌埠市消费券发放

实施方案

2.“徽动消费·美好生活2025年迎新春惠民生促消

费活动方案

附件1

 

“徽动消费·美好生活”

2025年蚌埠市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扩内需、促消费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提升群众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消费活力,巩固和增强消费良好态势,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5年蚌埠市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

一、资金总额

市级财政统筹资金按照3500万元额度把握,其中叠加国家以旧换新政策2750万元,百货、餐饮、文旅、商圈等消费券750万元,面向全市单独发放普惠型消费券。一季度发放汽车、百货、文旅、商圈消费券1230万元;二季度发放汽车、家电数码消费券600万元;三季度发放汽车、百货、餐饮消费券900万元;四季度发放汽车、家电、百货、餐饮消费券770万元。鼓励县、区结合辖区消费特点发放各类普惠型消费券,推动全市消费市场持续繁荣发展。

二、发放消费券类别

(一)“稳”传统消费。

1.资金规模:400万元。

2.参与对象:在蚌埠市境内有便于核销消费券的线下门店、健全的财务制度、完善的进销存管理系统及信用良好的百货、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发放标准:百货消费单笔满200元、500元分别抵用50元、100元消费券,餐饮消费单笔满200元、600元、1000元分别抵用50元、100元、200元消费券。

(二)“促”新型消费。

1.资金规模:100万元。

2.参与对象:2024年以来在蚌埠市成立皖北首牌或首店,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完善的进销存管理系统且信用良好的批发零售、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发放标准:对在蚌埠市开展品牌皖北及以上首店、首牌、首发、首秀的企业,可以向市商务外事局申请开展一次不超过20万元的消费券专项补贴活动。市商务外事局根据企业商品属性,发放单张券面不高于500元、补贴折扣不高于30%的消费券。

(三)“推”汽车消费。

1.资金规模:2100万元。

2.参与对象:在蚌埠市境内有便于核销消费券的线下门店、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完善的进销存管理系统且信用良好的汽车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发放标准:

1)购买燃油车。对在我市购买国六标准以上非营运性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购车价格分档次给予消费券补贴。其中,5万元(含)—10万元补贴2000元,10万元(含)—20万元补贴2500元,20万元及以上补贴3000元。

2)购买新能源车。对在我市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购车价格分档次给予消费券补贴。其中,5万元(含)—10万元补贴2500元,10万元(含)—20万元补贴3000元,20万元及以上补贴3500元。

(四)“提”家电消费。

1.资金规模:670万元。

2.参与对象:在蚌埠市境内有便于核销消费券的线下门店、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完善的进销存管理系统且信用良好的家电数码、家装厨卫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发放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我市购买家电数码、家装厨卫产品,单笔消费满2000 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为所有折扣计算后价格)的分别给予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消费券补贴,单笔消费不累计、不叠加消费券使用。

(五)“热”核心商圈。

1.资金规模:80万元。

2.支持对象:支持东海大道商圈、淮河路商圈、宝龙商圈等全市核心商圈商贸发展,在全市发放消费券基础上,一季度单独安排80万元发放消费券,由蚌山区政府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六)“育”场景消费。

1.资金规模:150万元,在一季度完成消费券发放。

2.参与对象:在蚌埠市境内符合条件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民宿、电影院、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零售、沉浸式“文化+科技”体验、游船体验、冰雪体验等文旅体企业,以蚌埠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公布的商家名单为准。

3.发放标准:文旅消费券设1020元、50元三种面额,分别为满50元减10元,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50元。

三、工作要求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强化消费券发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活动效果评估,根据中央、省政策要求及活动实施情况,对消费券发放类别和标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2

 

“徽动消费·美好生活”

2025年迎新春惠民生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决策部署,落实省、市促消费工作安排,抢抓春节传统消费旺季,繁荣节日消费市场,助力促消费、稳增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盯岁末年初消费热点,坚持把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和开展消费促进结合起来,强化市县(区)统筹、商文旅体融合、政府企业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创新办好消费促进活动,持续提升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壮大新型消费、优化消费载体、改善消费环境,积极引导上下游、产供销、内外贸企业广泛参与,以丰富商品供给和提升消费体验,进一步满足居民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大力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51月至3

三、活动主题

徽动消费·美好生活

四、活动安排

(一)丰富年货消费。

1.办好年货展销大集。围绕市民年货采购需求,组织全市重点商贸企业、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在淮河路步行街、蚌山万达广场、吾悦广场、卫食园等交通便利区域或农特产品加工基地,1月中旬开始集中举办淮河路新春庙会、新春购物节等年货集中展销活动5场以上,重点展销本市优质农特产品、年货精品、皖货年味等。各县同步举办年货展销活动不少于5场,各区不少于1场,积极营造“日日有年货,天天赶年集”的节日市场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推动市场主体广泛参与。鼓励商业综合体、重点商超等选择交通便利、人流相对集中的门店,组织开展室外年货展销及消费促进活动,聚集人气、商气。确保每场展销活动不少于3天、参展企业不少于30家、产品不少于100种,形成“天天有活动、店店有特色”的消费高潮,扩大销售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

3.促进线上年货融合消费。依托淘宝、天猫等主流平台,拓展京东蚌埠地方特色馆、京东蚌埠助农馆等平台销售渠道,大力推介、销售蚌埠特色产品。支持和鼓励全市电商、大型零售企业等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扩大线上商品品种,并通过网络直播、预约等形式,促进年货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扩大大宗消费。

1.汽车消费。发挥市汽车商会领头作用,一季度举办2025年蚌埠(皖北)新春汽车展,引导汽车经销企业针对性推出热销、适销车型,灵活采取分期付款、免手续费、旧车置换补贴等优惠措施,促进汽车销售。组织发放23轮汽车消费券,重点支持新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等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

2.家电数码消费。大力宣传国家以旧换新政策,鼓励家电数码企业针对改善型消费、智能消费、绿色消费等,广泛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同步开展打折让利等促销措施,积极进社区、进企业,进一步释放家电数码消费潜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

3.家居百货消费。针对春节期间购物消费特点,突出服装鞋饰、家居生活用品等,鼓励引导各商贸企业通过有奖销售、赠券抢券、让利优惠等形式,集中推出形式多样让利、返利、打折优惠活动。叠加发放2轮百货(家居)消费券,鼓励和支持全市核心商圈商贸企业参与,推动全市吃穿用消费领域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蚌山区政府)

4.餐饮消费。统筹开展“蚌埠好味道”、特色美食节等活动、推广“皖菜全福宴·一县一桌菜”,挖掘地方特色美食特产,积极打造南北菜系交融地标,鼓励餐饮企业推动多档次、多品类“年夜饭套餐”,促进餐饮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

(三)聚焦新型消费。

1.提升消费品质。聚焦新型和高端消费人群,依托银泰、万达、吾悦等商业综合体,大力发展区域首店、行业首牌、品牌首秀、新品首发等“四首”经济。针对国潮消费热点,支持商业综合体围绕国潮国玩、国潮服饰、国潮文创等主题,组织开展“国潮嘉年华”活动,促进国潮国货新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繁荣街区消费。以商圈、特色街区、网红打卡地等为载体,组织开展夜间年货展示、美食小吃、非遗民俗展示、“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10场以上,打造多元业态融合的夜间消费新场景,挖掘夜间消费潜能,培育“夜购、夜食、夜娱、夜游”等夜间消费热点和新增长点,丰富夜间经济,促进夜间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促进农特产品消费。

1.加力农超对接。持续推进土特产品进商超,鼓励商超利用春节消费旺季,积极采购土特产品,创新合作模式,丰富节日消费市场产品供给,扩大土特产品销售占比。(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

2.拓展销售渠道。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农特产品进高校等活动,拓展土特产品销售渠道。借助“甬蚌”合作平台,组织高品质土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参加2025宁波年货展,促进蚌埠—宁波商务交流合作走向深入。(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

五、政策支持

(一)发放消费券。聚焦汽车、百货(含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等)等行业,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组织全市300家以上企业参与,统筹市级资金1230万元单独发放普惠型政府消费券。其中,汽车消费券800万元、百货类消费券200万元、文旅消费券150万元、商圈消费券80万元。鼓励各县、区结合辖区消费特点发放各类普惠型消费券,推动消费市场持续繁荣发展。

(二)支持各类促销。统筹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县区商务部门及企业在核心商圈、商业广场、特色街区等举办年货(含汽车)展销集市(车展)活动。对经市商务部门备案,经综合评估,给予主承办方每场活动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促进土特产品进商超。统筹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继续支持商超建设土特产品进商超示范店。对新设置土特产品销售专区,展销面积30平方米及以上、销售品种30种及以上、入驻商家20家及以上且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每家店面不超过2万元一次性补助。

六、活动保障

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活动组织保障,主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媒体,开展统一、持续集中宣传报道,共同营造喜庆祥和节日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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