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台街道2025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办理流程指南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5-02-06 15:10来源: 禹会区钓鱼台街道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办理依据

钓鱼台街道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方案》二、保障对象 具有钓鱼台街道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承办机构

钓鱼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三、服务对象

特困供养人员

四、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

五、申报材料

    个人书面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财产状况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声明等有关材料。

六、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

七、、收费依据及供养标准

  免费


1.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11292元调至11778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9732元调至10218元;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4208元。


2.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市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750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50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60元;三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715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29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58元。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525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300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5元;三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501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286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43元。

  八、咨询方式

钓鱼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咨询电话:0552-3326980

监督电话:0552-3326990

九、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钓鱼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长盛路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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