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会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2 14:32 来源: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和禹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yuhui.gov.cn/zwgk/index.html)。

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均可与禹会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涂山路429号,邮编233000,联系电话:0552-4950623电子邮箱:yuhuiquxx@126.com

一、概述

2018年度,我区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蚌埠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蚌政办秘〔201894号)及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安排,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推进“五公开”全过程和发布、解读、回应全流程信息公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网站升级及政务公开目录修订工作,我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大幅提高。

(一)完善机构设置,细化工作部署

设置禹会区政务公开群,明确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具体承办人员、工作规则、工作要求,及时传达省、市级对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督促部门发布信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禹会区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主动公开事项名称、依据、内容、主体、时限及方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

(二)加强工作调度,注重业务培训

2018年,区政府办公室以加强工作调度为抓手,统筹安排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每季度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点评本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对优秀单位予以表扬,信息发布质量较差单位要求及时整改,抓差补缺。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信息公开办召开的信息工作培训会议,并多次召开区级培训会,传达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共同学习省、市规范,极大提高了我区信息公开效率及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发布基本情况

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和更新信息。截止201812,全区共公开各类信息21269条。其中区政府(办公室)发布信息5789条;区直属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发布信息6894条;乡镇、涂山风景区、社区发布信息8980条。2018年共收到5份依申请公开,其中网络申请2件,均已按时回复申请人。积极发挥双微灵活便捷的优势,截至目前,微博发布120条, 微信发布128条,及时解读时事热点,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完成政务公开网站升级工作及政务公开目录修订工作,充分囊括了法制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公开(包括预决算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社会公益建设等)、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同时建立了定时催办更新的制度,确保栏目更新的更及时、更全面。


(四)政务公开推进情况

区政务公开办按月对全区相关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并进行工作指导,确保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开展。20185月邀请市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机构针对我区测评反馈问题进行现场点评及整改辅导,同时对全区各级政务公开业务骨干提出高标准、严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均按时、按要求回复当事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区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通过全面部署、细化责任,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各单位栏目设置规范性有所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完整、及时、准确、有效,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信息公开形式多样性得到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责任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不全面,并且存在集中更新信息的情况。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几点着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三是加强监督及培训力度,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经常性进行监督并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帮助其更好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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