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 17:39 来源: 禹会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813

(此件公开发布)


 

蚌埠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具  体  要  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1

行政权力运行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公共资源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公积金中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下同)

2020

年底前

2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政府各部门权力总目录、分目录,分表及流程图,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公开经清理确定取消的权力事项、下放的权力事项、转变管理方式的权力事项、承接的权力事项、冻结的权力事项。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3

公共服务清单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公共资源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政府信访局、市扶贫办、市数据资源局、市机关管理中心、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市供销社、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重点工程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税务局、市气象局、蚌埠供电公司、新奥燃气公司、中环水务公司,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4

机构设置

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10月底前

5

政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政府办公室、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直属机构、政府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垂直管理机构)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二)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6

重大决策

预公开

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抓紧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7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

情况

按月(季度)公开2020年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规划计划的任务分解、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或按月(季度)取得的成效、落实情况通报和后续举措等信息。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

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二)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8

督查督办及问责

情况

进一步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发布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督查督办情况;公开市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

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9

审计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

市审计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10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对重大决策执行后的效果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收集、分析和评估相关资料,客观全面地作出跟踪反馈评估报告,包括跟踪反馈、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对实施绩效、制度设计等跟踪反馈、评估内容进行分析;公开跟踪反馈、评估结论及建议等信息,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11

法规规章

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级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市司法局

2020

年底前

12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开展“立改废”工作,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2020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13

提升文件公开质量

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14

制度文件汇编

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二、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

15

助力做好

“六稳”

工作

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市税务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蚌埠监管分局等,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

16

助力落实

“六保”

任务

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县区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蚌埠监管分局等,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三)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

17

政策解读

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固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把关机制,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

18

“放管服”改革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19

政务服务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三)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20

经济政策

发布及

解读

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21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题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单位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22

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主动公开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情况,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紧急医疗救援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信息。

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23

健康科普

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

24

公共卫生事件

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

25

防范化解

重大风险

围绕深入实施“1+8+N”方案体系,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信息公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银保监会蚌埠监管分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等,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二)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

26

精准脱贫

围绕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加大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成果、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政策举措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蚌埠供电公司等,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三)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

27

污染防治

(生态

环境)

围绕继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城镇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河(湖)长制落实等相关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六、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编制事项目录

28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市直26个试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义务教育领域户籍管理领域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财政预决算领域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领域环境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领域涉农补贴领域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生产、救灾领域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扶贫领域税收管理领域)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完成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办、市税务局

2020

9月底前

基层政府根据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指引目录,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县、乡两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各县区政府

2020

11月底前

(二)建设公开专题

29

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集中展现各领域公开信息及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提供信息检索功能,并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三)完善工作制度

30

制度措施

各县区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制度机制,聚焦群众需求,提升公开质量。

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六、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推进示范创新

31

市级

示范区

选择怀远县、固镇县、蚌山区作为市级示范区,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流程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市政府办公室,怀远县政府、固镇县政府、蚌山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32

县级

示范点

各县区政府选择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开发区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其他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开发区可以自主开展创建工作并申报市级示范点,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流程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

33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底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完善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参考中央政府、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单位政策法规,设置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专栏链接,并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34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参考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办理。

市政府办公室

持续推进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三)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35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规范管理,发布更多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建立政府信息精准推送机制,将适合政务新媒体传播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向公众和企业推送,增强信息推送的适用性和及时性。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2020底前,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36

互动平台

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

市政府办公室、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

(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37

政府公报

强化政府公报在权威发布、政令传递等方面的法定地位,加强对各县区公报刊载内容的审核,确保刊载内容权威、规范、准确。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和联络员制度,合理确定出刊周期,逐步做到部门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和施行前刊登。着力办好网上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创刊以来刊载内容全部上网,提供文件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利用。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五)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

38

政务热线

建立健全热线工作制度,规范热线服务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热线平台建设,丰富知识库内容,拓展数据支撑能力。加大热线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注重结果运用,提升热线服务水平。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39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精准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要将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40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八、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

41

明确领导责任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9月底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全面依法履职。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42

加强机构

队伍建设

各县区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办事机构、责任人员,每个乡镇(街道)都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9月底前

(三)强化培训工作

43

强化培训工作

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党校、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八、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四)开展专题行动

44

政务公开

“六提六促”专项

行动

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聚焦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年度政务公开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45

隐私排查

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将隐私排查纳入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指标。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46

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

开展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对解读质量高、效果好的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予以加分。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47

政务公开交流信息报送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各县区政府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交流》电子刊物刊稿不少于1篇。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五)规范考核评估

48

政务公开考核指标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49

第三方

评估颁奖活动

优化第三方评估,清理规范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八、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五)规范考核评估

50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项评估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项评估,并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2020

年底前

51

规范考核评估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和年度考评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方法,注重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按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市有关单位、县区政府及先进个人予以表扬。

市政府办公室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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