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住建交通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6-01-06 08:56 来源: 禹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序号

主要职责

依据

实施部门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监督管理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10号)《关于蚌埠市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禹发〔201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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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负责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任务计划和各项专业规划;协助编制城市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会同编制城市建设投资项目计划和城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10号)《关于蚌埠市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禹发〔201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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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负责区级监管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的监督工作;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环保治理等工作;协调区管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负责区级监管项目工程质量投诉工作;负责区级监管项目施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责区级监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辖区各乡街拆房备案;参与全区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参与全区建设项目资金会审工作;参与农村危房的联审联批;协调危险房屋鉴定工作。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10号)《关于蚌埠市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禹发〔201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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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负责全区“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10号)《关于蚌埠市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禹发〔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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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接待物业方面信访接待工作;指导监督乡、街道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10号)《关于蚌埠市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禹发〔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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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承担全区人民防空指挥责任。负责研究拟定区人民防空袭预案,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负责全区人民防空指挥所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全区警报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平战结合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工作;配合市人防办做好行政执法联动工作。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10号)《关于蚌埠市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禹发〔20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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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区农村公路规划和有关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核、上报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建议计划,并指导、督促落实;协助市级职能部门做好城乡公共交通行业规划和相关管理规定、办法;负责协调实施全区公路、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城乡公交站场建设相关工作;配合市级职能部门开展全区公路、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市级职能部门做好区域内公路、城乡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统计工作。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10号)《关于蚌埠市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禹发〔201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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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做好本局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及行业宣传工作;开展本局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治、业务水平。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10号)《关于蚌埠市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禹发〔201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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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10号)《关于蚌埠市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禹发〔2019〕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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