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禹会区人社局关于《禹会区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20 17:15 来源: 蚌埠市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文字解读】禹会区人社局关于《禹会区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及起草情况

(一)政策背景

5月2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全面强化促就业举措,按照《蚌埠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区人社局牵头起草了《禹会区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二)起草情况

6月6日,在接到《蚌埠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后,区人社局立即组织学习,起草我区方案。6月8日区人社局局务会讨论了《禹会区促进就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向各乡镇街道,区财政局、区商务外事局、区教体局、区退军局、区园区办等单位征求意见。6月13日上午,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行动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重点举措

(一)目标任务

1、促进社区居民就近就业、充分就业。以社区为载体,聚焦困难群体就业,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以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持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减少失业人数、缩短失业时间,推进更加充分就业。2022年力争5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到2025年8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说明:市量化目标任务是2022年力争5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到2025年8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在我区《行动方案》中,我们严格落实市级下达目标任务。

2、促进人力资源精准匹配。聚焦劳动力资源供求信息不对称、技术工人紧缺等难题,发挥组织就业、技能就业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企业缺工问题。扎实推进本市高校毕业生留禹就业工作,到2025年留禹就业人数增幅100%;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年均新增技能人才800人;举办招聘会不少于5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1500人次,企业缺工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说明:市量化目标任务是2022年驻蚌高校毕业生留蚌就业率达15%以上,到2025年驻蚌高校毕业生留蚌就业率达30%以上;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年均新增技能人才1.9万人;举办招聘会不少于65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1.5万人次,企业缺工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在我区《行动方案》中,目标任务按不低于全市平均数确定。

(二)工作措施

1、以社区服务为载体,助力“家门口”就业,包括:

1)创新社区就业服务平台;(2)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3)帮扶社区困难群体就业;(4)搭建禹会区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和“零待业”调解工作室

2、以扩容提质为关键,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包括:

1)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2)促进农民工就业;(3)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3、以供需匹配为抓手,强化企业用工服务,包括:1)建立健全服务企业用工长效机制;(2)建立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3)打造求职用工“一网通”平台;(4)扩大技能人才供给。

4、以提升质量为支撑,深化多元服务机制,包括:(1)发挥多元服务主体作用;(2)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三)支持政策

省里方案提出了6条扶持政策,其中有1条是在省级层面直接落实的政策。我市的政策支持方面,有4条和省里政策保持一致,有1条是结合实际拟定的政策。

1、“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区财政资金列支(省政策规定)。

2、“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省政策规定)

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劳动力、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县、区,可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省政策规定)

4、阶段性稳就业补贴。对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根据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或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获得资金低于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的,按差额予以补足。(市政策规定)

5、临时性专项岗位奖补。对开发临时性专项岗位安置因疫情等原因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安置人数,按规定由省财政给予区政府3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省政策规定)

三、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部门:禹会区人社局

咨询联系人:郭云豹

咨询联系电话:495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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