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3年禹会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修订背景
2023年蚌埠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将于6月拉开帷幕,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切实规范禹会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结合禹会区实际,制订《2023年禹会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3.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4. 《2023 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二、修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证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3年5月,蚌埠市普招委印发《2023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禹会区教体局根据《意见》要求,适时启动禹会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相关工作,草拟了《2023年禹会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征求意见
区教体局于2023年5月26日组织召开2023年禹会区长青片区教育布局优化调整听证会,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包括长青乡适龄儿童家长代表、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田家炳中学、高新区第十四中学、区纪委监委领导、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长青乡政府代表以及禹会区相关学校领导,制定了2023年禹会区长青片区教育布局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中关于学区划分调整的部分纳入禹会区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对《2023年禹会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
(三)正式印发
经过区教体局2023年6月7日召开业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禹会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2023年6月8日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各学校依据学区划分范围,在统一时间,自主开展招生工作,区教体局统筹协调随迁子女、返乡少年、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零障碍入学。
五、主要内容
(一)小学招生
1.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的条件
市区居民适龄子女新生入学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即房产证作为主要依据。
2.公办小学招生区域范围划定依据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3. 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年龄规定
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
4.今年公办小学报名方式
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要求,2023年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皖事通或安徽政务服务网的报名窗口进行报名。
5.今年公办小学报名时间安排及相关材料
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7日。需要准备的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③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报名时,如遇户籍或房产等信息有误,家长可拨打咨询电话,也可在7月10日-11日线下(现场)解决网上报名问题。
(二)初中招生
1.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对口升学
初中阶段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小学毕业生凭初中入学通知单在7月24-25日集中到对口初中学校报名。
2.公办初中学校跨学区招生入学
因家庭住址变更,依据现有房产申请跨学区入学的学生,在所在小学领取并填写《2023年蚌埠市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表》,并附房产证、户籍证等证明材料,原小学初审合格后经原对口初中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原小学报区教体局审批、汇总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相应公办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入学。
(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有房产的到对口学校申请入学,无房产的向居住证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适合进入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原则安排相应学校接收其随班就读。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要做好情况摸排,提升关爱服务水平,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六、创新举措
1. 调整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初中部对口小学。涂山风景区中心校、韩郢小学、陈郢小学原对口初中为蚌埠十中,涂山小学原对口初中为田家炳中学。2023年调整涂山风景区中心校、韩郢小学、陈郢小学、涂山小学初中学校为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初中部。根据自愿原则,涂山风景区中心校、韩郢小学、陈郢小学、涂山小学2023年六年级毕业生可以在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初中部和原对口初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入学。
2.撤并涂山路第二小学。涂山路第二小学目前借用小区配套幼儿园过渡办学,园舍漏水,墙面开裂情况明显,急需维修,不适合学校长期借用。拟于2023年秋季学期将涂山路第二小学撤并到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意愿分流到北京师范大学蚌埠附属学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或长青片区范围内其他公办学校(长青中心校、涂山风景区中心校、涂山小学、陈郢小学)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各学校要切实执行好市、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要结合本校实际,充分考虑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2.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区教体局和中小学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要全面贯彻落实禹会区推进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利,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做到随时掌握学生动态,新生建籍要在学生入学的一个月内完成,人数必须准确清晰,必须做到人籍相符。
解读机关:禹会区教育体育局
解读人:教育科 唐非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2-404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