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禹会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订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制定背景
2022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场监管局部分)》的通知,经开、淮上等县区都先后出台了本县区知识产权资助奖补政策。去年以来,禹会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等工作开展落后,急需出台知识产权强区战略激励政策,以此来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促进高价值专利成果的产出和转化。
(二)政策依据
(1)《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2)《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 )》;
(3)《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4)《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场监管局部分)》。
二、制定意义
《禹会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暂行办法》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强市战略、强区战略,旨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区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场监管局部分)》等文件精神,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水平、管理和服务效能为目标,禹会区市场监管局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内容,充分借鉴兄弟县区做法,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3月30日,形成了文件初稿。
(二)征求意见
2023年4月3日征求了区直16家单位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政策初稿,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面向社会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文件送审稿做了进一步完善。
(三)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通过
2023年4月26日,文件送审稿通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4月27日,区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
(四)正式印发
2023年5月22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禹会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暂行办法》。
四、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运用效率大幅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关键技术领域核心专利布局成效显著。
五、主要内容
《禹会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暂行办法》分为总则、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的申报审批和拨付、附则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条至第三条)阐述了设立奖补的意义和资金来源及用途。加快推进禹会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设立知识产权奖补专项资金,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拨付。 助推禹会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第四条至第六条)明确了奖补资金的适用范围和标准。适用于申请地址在禹会区辖区的个人、注册、纳税、统计均在禹会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对注册商标类,奖补300元/件。对授予中国发明专利类,奖补2500元/件。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在当年若获得商标品牌示范区企业称号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万元;若当年通过省级考核或者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3万元。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且申报前在禹会区市场监管局备案过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万元。
第三部分(第七条至第九条)明确了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资金拨付流程及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人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及时申报、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包含:知识产权政策奖补申请表;有效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证书、获奖证书、资质证书、专利授权证书、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受理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禹会区政府审批,由区财政局拨付奖补资金,兑现奖补,奖补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四部分(第十条至第十三条)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权及有效期。本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即2023年5月22日开始实施。原有关知识产权奖补条款自行废止。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国家、省、市和区出台新规定与本办法冲突的,按上级新政策执行。对违规获取奖补资金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本办法由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六、创新举措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推进建立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引导禹会区服务业企业积极利用政策,真正把政策落实到企业,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助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为禹会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更多活力。
解读机关:禹会区市场监管局
解 读 人:监管审批科 凌平
咨询电话:0552-403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