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
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区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一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3人遇难,1人受伤,教训十分深刻,令人十分痛心。事故发生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省市领导分别作出批示。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在我区发生,根据市安委办工作部署,区安委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以及安排午休、住宿的校外培训机构,做到全覆盖。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不规范动火施工作业不审批、消控室值班人员未持证及不懂操作、防火巡查检查流于形式、装饰装修材料不达标、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不完备、逃生窗口设置栅栏以及学校宿舍夜间违规上锁、不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
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
2.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隔设施不完备;电缆井、管道井未进行严密封堵;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且不熟悉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4.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堵塞,未施划标识、标线。
5.未严格按照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6.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未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未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并定期开展培训和训练。
四、任务分工
区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区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区人社局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区卫健委组织开展托育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将此通知的要求传达到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所有学校,督促各类学校立即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用好“案例教育法”,切实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水平。
(二)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要细化工作方案和检查重点,建立工作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加强协同配合、主动靠前一步消除隐患、盲区和漏洞。
(三)切实发现问题整改隐患。要带着消防等行业领域专家查,做到内行查问题,确保找准问题、查实隐患、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反馈,督促各类学校立行立改,同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和“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检查,盯紧消防、学校、医院、养老院、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加强交通运输、烟花爆竹、醇基燃料、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有关部门自1月25日起,每天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专项检查每日动态(见附件);2月1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小结同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消防救援大队。
禹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