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禹会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20 14:40 来源: 禹会区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禹会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4717日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719日印发实施。为更好理解和落实《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政府及各部门、镇(街道)签订的政府合同日益增多,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强化合同履行,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蚌政秘〔20237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

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强化合同履行,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通过明确政府合同的含义、主要类型订立和履行政府合同应遵循的原则以及责任要求等,为政府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46月,全面启动该工作,于6月底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情况

经征求意见程序,长青乡人民政府、区发改委等30家单位无意见,区政府办、区卫健委、区审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共提出8条修改意见,相关意见已协调一致,并结合本区实际形成了禹会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

202478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四)上会讨论

《办法》已经2024717日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

2024719正式印发实施

四、总体目标

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强化合同履行,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

《办法》的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办法》的整体框架

《办法》共七章43,依次为总则合同订立、合同合法性审查、合同履行、备案与归档、监督管理、附则。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本章共7条,主要包括出台本办法的背景及依据、政府合同含义及主要类型、订立和履行政府合同应遵循的原则、重大合同的情形及政府合同管理原则制度等内容。

第二章,合同订立,本章共11条,主要包括以区政府名义订立合同的情形及要求、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文本内容及要求等内容。

第三章,合同合法性审查,本章共9条,主要包括为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合法性审查应履行的程序、合法性审查的送审材料、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和时限等内容。

第四章,合同履行,本章共6条,主要包括为合同承办单位的责任要求、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形、合同履行过程应当注意的问题、合同履行发生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五章,备案与归档,本章共4条,主要包括重大合同备案制度、备案重大合同应附材料、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等内容。

第六章,监督管理,本章共4条,主要包括督查要求、相关部门的监管要求、追责问责情形等内容。

第七章,附则,本章共2条,主要包括依照参照本办法执行的单位及施行时间等内容。

六、创新举措

主要有以下个方面特点:

一是聚焦合同“起草关”,加强“事前”程序化。合同承办单位在订立政府重大合同前,应当调查核实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资产、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对合同风险进行科学评估、论证,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合同承办单位在磋商和起草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单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根据需要邀请其参与。

二是聚焦合同“审查关”,加强“事中”法治化。政府合同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合法性审查应履行的程序、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和时限等内容。

三是聚焦合同“管理关”,加强“事后”规范化。政府合同订立后,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全面跟踪合同履行情况,每半年向政府或者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档案工作制度,实行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切实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区司法局加强对区直部门培训二是强化风险防范,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有效防范政府合同风险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政府合同签订“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咨询机关:蚌埠市禹会区司法局

人:司法局党组成员 汪燕

联系方式:0552-403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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