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禹会区住建交通局局长叶峻解读《禹会区第十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为确保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13〕13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15〕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禹会区第十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禹会区住建交通局局长叶峻就该政策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此项工作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叶峻: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住房问题系重大民生关切,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各级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将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核心目标和根本遵循;二是公租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多措并举的公租房保障方式是禹会区常态化住房保障民生工作的重点工作,在前期11个批次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基础上,禹会区通过区级公租房房源实物配租方式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近1400户,今年启动的第十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将继续推进公租房剩余房源配租,让辖区更多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问:此项工作开展的目的是什么?
叶峻:核心目的是通过《禹会区第十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的实施,经社区、街道(乡镇)、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三审两公示”的规范程序,确保80套公租房房源精准分配至辖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根据最困难优先原则,确保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70周岁以上老年人、军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失独申请家庭优先选房。第十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将在公证部门和公租房申请家庭的监督下实施,计划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住房困难申请家庭可于2026年元旦后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进一步提升辖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问:如何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叶峻:主要通过"三个到位"来保障:一是组织到位,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公租房配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住建、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社区的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程序到位,建立社区、街道(乡镇)、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审两公示”制度,多部门联审联查,每个环节都明确时限和标准,确保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三是监督到位,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公证处、申请公租房配租家庭、新闻媒体现场监督配租过程并实时跟踪报道,构建多维度、无死角的监督网络,确保配租工作全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问: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是什么?
叶峻:当前,依据《禹会区第十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辖区社区、街道(乡镇)、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正有序开展联审工作,计划在2025年12月15日完成二审及公示,2025年12月20日区住房保障办完成复审,2025年12月31日完成配租选房。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正同步推进合同签订、物业对接和公租房配租后入住手续办理的相关准备、协调工作。预计元旦后,第十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可乔迁新居。下一步,我区将总结本批次公租房实物配租经验,进一步优化申请审核流程,研究逐步将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纳入后续批次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
解读机关: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解 读 人:禹会区住建交通局局长 叶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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