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内资项目)一次性告知信息
一、服务依据
1.1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1.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
1.3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1.4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1.5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第8号令)
1.6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
1.7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2〕57号)
1.8 安徽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3〕165号)
二、申请条件
2.1 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规定,经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2 项目申请材料合法有效;
2.3 项目必须是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不属于核准的项目。
三、申请材料
3.1 项目备案基本信息,具体包括:项目单位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 。(特别提醒: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内附带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真实性承诺模板,备案申请方在填报备案信息时自行下载填写并扫描上传,无需单独提供)。
四、办理流程
4.1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栏目(https://www.ahzwfw.gov.cn/),填报企业投资项目信息登记表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
4.2 备案单位审核通过后,形成项目备案表;
4.3 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项目备案表。
五、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禹会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
窗口电话:0552-4957798
监督电话:0552-495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