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846/202110-00051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1-10-08 09:28
发布机构: 禹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禹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性: 有效
名  称: 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事指南
文  号: 词: 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1-10-08 09:28信息来源:禹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二、受理范围及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村改居,居民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包括合法收养;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扩面年满55周岁
   三办理流程:

1本人申报: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村级评议公示:村(居)民委员核实情况后,并将结果张榜公示10天,公示结束后,村级签署评议意见,并加盖村民委员会印章。

3乡镇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上报的申报对象生育、节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并进行公示。

4)区级审批确认卫生健康委对乡镇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并公示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

 四、咨询投诉渠道:

 咨询电话:0552-4012405   投诉电话:4017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