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禹会区)蚌埠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发布日期:2021-04-28 17:45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蚌埠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 ||||||||
2021年4月20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三批环境信访件7件,涉及环境问题12个,其中,水环境问题3个、大气环境问题5个,噪声环境问题3个,其他环境问题1个。转办信访件涉及的县区分别是:怀远县2件,固镇县2件,禹会区1件,经开区1件,经开区、市住建局合办1件。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 ||||||||
第十三批 2021年4月26日 | ||||||||
序号 | 举报区县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2 | 怀远县 | D2AH202104190082 | 蚌埠市怀远县白莲坡镇,吴某源糯米粉厂,污水设施未正常运行,污水直排当地沟渠,异味、噪音、扬尘污染严重。 | 水,大气,噪音 | 部分属实 | 投诉反映的吴某源糯米粉厂名为怀远县宏源精米有限公司,位于怀远县白莲坡镇吴桥村,该公司年产糯米8000吨及糯米粉5000吨建设项目于2015年6月3日经怀远县原环保局批复,2017年6月26日委托安徽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该公司生产设备有一条糯稻烘干线、一条糯米生产线、一条糯米粉生产线、2台导热油炉。该公司的糯稻烘干线、糯米生产线、糯米粉生产线,分两处建设。其中,糯稻烘干线、糯米生产线位于吴桥村施庄组。2021年4月20日现场检查时,糯米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建设有旋风除尘设施和1个封闭大糠房,设施正在运行;糯稻烘干线未生产,安装有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设施+封闭的降尘室。糯米粉生产线位于白莲坡镇吴桥村吴圩组。2021年4月20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配套有脉冲布袋除尘+降尘罐+水膜除尘器(水喷淋)+15米排气筒;导热油炉配套有水膜除尘设施+布袋式除尘+20米排气筒,糯米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配套有一套日处理200吨污水处理设施。糯米粉生产车间东侧为农田,西侧为村庄主干道,南侧为沟渠,北侧为卫生室,距离最近的居民约20米,生产产生的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南侧沟渠。经现场核查,怀远县宏源精米有限公司正在对糯米粉生产车间升级改造,自2021年2月18日停产至今。现场环境较差,污水处理设备电机噪声较大,沟渠无异味。 | 1、由白莲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宏源精米有限公司周边环境进行清理;2、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白莲坡镇人民政府配合,在企业正常生产时对噪声、粉尘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 无 |
36 | 怀远县 | X2AH202104190032 | 蚌埠市怀远县榴城老铺农家大锅灶,油烟废气直排,噪音、异味扰民,且使用废弃木材等作为燃料,粉尘污染严重,且该饭店侵占小区多处公共用地用于搭建违章设施。多次反映无果。 | 大气,噪音 | 属实 | 经现场勘查,位于怀远县榴城镇新河杰座16号楼,一、二层S110-S114号经营农家老铺大锅灶饭店,内设10个包间和1个后厨。二楼楼顶设置8台油烟净化设备,分别为南侧2台、西侧3台、北侧3台。该店铺已将之前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了优化,并加装了超低音多翼风机和喷淋塔,以解决噪音污染和排放黑烟问题。店铺后方有一处违章搭建的钢构楼梯,高6米,宽0.8米。现场堆放有木材,作为大锅灶燃料。 | 1、怀远县城市管理局已对违章搭建的钢构楼梯进行了拆除;2、怀远县城市管理局已督促该饭店落实排烟管道整改,现已整改完成;3、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正已责令该饭店使用木材作为燃料,并对该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无 |
55 | 市辖区 | D2AH202104190033 | 投诉人前期反映“蚌埠市经济开发区新新佳苑小区8栋1楼的兰亭茶叙茶馆油烟扰民”问题,经开区相关部门整改方案是将烟囱延伸至8栋2单元,并未有效解决问题,油烟扰民问题依旧存在。要求提供可行性整改方案并征得居民同意后再进行整改。 | 大气 | 属实 | 经查,该店证照齐全,已安装政府招标统一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纳入第三方公司维保和实时在线监控,针对前期反映油烟扰民情况,经开区已要求该店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了清洗,对烟道采取了防火隔音棉包裹的降噪措施。本次反映的将烟囱向东延伸问题实为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为规范监测该店油烟排放情况临时设置的。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 一是针对烟道向东延伸扰民问题,已将向东延伸部分烟道拆除,恢复原状。二是针对油烟问题,要求该店加密对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洗频次,由原来平均每月清洗1次增加为每月2次,提高净化效果,减少油烟排放,最大程度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三是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周边居民的走访,部分居民无意见,部分居民整改诉求不一致,社区正在协调统一居民整改诉求。四是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该店整改后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该店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油烟净化设备稳定运行,实时监控。二是加强与周边居民沟通,在征得居民统一意见后,继续优化排烟方式,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无 |
79 | 蚌山区 | X2AH202104190015 | 蚌埠市龙子湖风景区内,雪华山上的一处建筑群(健身塘西南、文化馆以北),居民在此处居住并饲养鸡犬,环境脏乱,且生活污水污染龙子湖水质。 | 水 | 部分属实 | 经查,投诉反映的雪华山上建筑群实际是位于雪华山西侧原沈圩村拆迁区域遗留建筑物。因该区域尚未拆迁完毕,目前仍有部分村民在此居住,并在此处散养了家禽。家禽均在围墙内进行饲养、犬类均在建筑房屋内未进入林区,少部分家禽跑入林区内。反映居民在此处居住并饲养鸡犬的情况属实;2、环境脏乱为主要因该围墙内建筑群人员居住产生的生活垃圾、禽类饲养、未拆迁房屋的建筑垃圾、杂物、窝棚等造成。反映建筑群环境脏乱的情况属实;3、通过与在该建筑群体中居住的村民了解,现仍有部分村民依然在此生活居住,生活用水为自来水,污水排入雪华山西路地下污水管网。反映生活污水污染龙子湖水质的情况不属实。 | 一是向村民宣传相关政策,告知其禁止在该区域内饲养家禽,劝导其清理散养的家禽。目前,当事人已将饲养的家禽自行清理。二是组织力量对该区域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确保环境整洁。现已清理完成。下一步,经开区将继续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做好周边环境卫生保洁,认真解决群众环境诉求。 | 无 |
82 | 固镇县 | D2AH202104190017 | 蚌埠市固镇县刘集镇刘圩村陈湖组,陈湖养殖场占用50亩基本农田,并在该养殖场外堆放粪污,恶臭刺鼻。 | 大气 | 部分属实 | 投诉反映的养殖场为固镇县殷现法养殖场,主要从事蛋鸭养殖,该养殖场已办理环评登记表备案和动物防疫合格证。该养殖场共有东、西两个养殖区,每个养殖区分别建有6个养殖大棚,设计养殖规模为6万只蛋鸭。东侧养殖区占地面积为18.44亩,西侧养殖区占地面积为38.88亩,合计占地面积为57.32亩,均属于一般农田,而非基本农田,符合养殖用地要求,但未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投诉反映“该养殖场占用50亩基本农田”问题不属实。 现场核查时,该养殖场东侧养殖区未进行养殖,西侧养殖区正在进行养殖,蛋鸭存栏量约为3万只,采用稻壳垫料干湿养殖法养殖,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待本批蛋鸭出栏后,集中进行清理后交由蚌埠市亿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有堆放粪污的情况,但是发现该养殖场沉淀池建设不规范,沉淀池顶部为敞口,未能做到封闭,造成粪污臭味外溢,鸭棚通往沉淀池的150米排污管道为砖砌明沟,散发臭味,投诉反映“该养殖场外堆放粪污”问题不属实,反映“恶臭刺鼻”情况属实。 |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刘集管理所针对该养殖场未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的问题,向固镇县殷现法养殖场下达了《违法用地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养殖场在15日内完成用地备案手续(法律法规规定应及时督促办理,无需处罚)。刘集镇政府针对该养殖场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对沉淀池和明沟内存积的粪污进行清理,将现有的沉淀池改建成三格式标准化沉淀池,并进行密闭,取消砖砌明沟,采用地埋管道,粪污直排进三格式沉淀池,发酵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安装水帘等除臭设施,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处理后外排,及时清理沉淀池内粪污。加强养殖场内部及周边环境管理,确保场区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尽量减少养殖过程中臭气的排放。 | 无 |
91 | 固镇县 | D2AH202104190064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X2AH202104100018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1、按法律要求,水工建筑用地只能用于国家水利建设项目,不能作为企业盈利项目,该企业用地违法;2、该企业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未落实“三防措施”,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依然存在;3、环保审批流程违法。 | 其他污染 | 部分属实 | (一)投诉反映“按法律要求,水工建筑用地只能用于国家水利建设项目,不能作为企业盈利项目,该企业用地违法”问题 经咨询省水利厅,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992年4月3日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发布,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以及《安徽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第36条、第32条等规定,全胜商品混凝土站主厂房在隔子沟沟口5米以外,属于在隔子沟划定管理范围外的建设项目,此地块可以建设混凝土搅拌站,但前提是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建设。投诉反映“按法律要求,水工建筑用地只能用于国家水利建设项目,不能作为企业盈利项目”不属实。 经核查,该企业虽然办理了租赁用地手续(村级),但是不符合土地使用相关规定,未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3条、第5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1条。投诉“该企业用地违法”情况属实。 (二)投诉反映该企业未执行“三同时”,未落实“三防”措施,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依然存在问题。 经核查,该企业已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建设了沉淀池、蓄水池、物料大棚及喷淋设施,厂区道路已硬化,粉料桶库安装了滤芯,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投诉反映该企业未执行“三同时”,道路未硬化问题不属实。但通过调取该公司厂区前期的卫星图片,发现该公司在物料大棚西侧空地上堆放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未采取“三防”措施,部分水泥浆流入西侧空地,投诉反映该企业未落实“三防”措施,扬尘污染依然存在问题属实。 (三)投诉反映“环保审批流程违法”问题 经核查,原固镇县环保局于2017年11月3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受理公示,2017年11月17日进行了审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2017年12月8日作出了批复,2018年1月8日对审批结果进行了公示,符合审批流程,投诉情况不属实。 |
一是由王庄镇政府责令全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业,限期整改;二是针对该公司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由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企业依法依规处罚,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三是如2022年3月后,仍逾期未补办完成用地相关手续,由王庄镇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按程序依法予以拆除;四是针对该公司堆放废料未采取“三防”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下达《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对物料大棚西侧空地彻底进行清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无 |
106 | 禹会区 | D2AH202104190003 | 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孝仪村,原朱东轮窑厂旧址内新建的洗沙场,污水横流,扬尘、噪音扰民,曾向区生态环境部门反映无果;该村厕改尚未完成,排泄物随意堆放在村北侧公厕旁,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环境;村部旁、马雷家养鸡场旁,均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异味扰民。 | 大气,噪音,水 | 属实 | 1、马城镇孝仪村原朱东轮窑厂内新建洗沙场污染问题。前期洗沙设备已清运离场,2021年4月20检查时现场已无洗沙相关设备,有河沙洗涤冲洗水流淌痕迹。现场存放有高钙石子、河沙、粉煤灰等物料。各类物料室外露天存放,作业现场未进行地面硬化。2、孝仪村村北公厕旁排泄物随意堆放问题。该公厕位于马城镇孝仪村西北,建于九十年代,由于清理不及时,导致公厕北侧存有少量排泄物。3、孝仪村村部旁堆放生活垃圾。该处生活垃圾堆放点,位于马城镇孝仪村与立新交界处,设有地埋式垃圾桶,近期垃圾桶被烧毁垃圾无法及时清运,导致出现垃圾堆存。 | 1、已对原朱东轮窑厂内物料露天堆放问题限期清理。2、已对厕所外的排泄物进行清理,现已完成清理。3、已对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现已完成清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