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禹会区)蚌埠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发布日期:2021-05-12 16:01信息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蚌埠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 ||||||||
2021年5月3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二十六批环境信访件12件,涉及环境问题18个,其中,水环境问题4个,大气环境问题6个,噪声环境问题2个,土壤问题1个,其他环境问题5个。转办信访件涉及的县区分别是:龙子湖区1件,淮上区1件,经开区2件,怀远县4件,固镇县3件,市水利局1件。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 ||||||||
第二十六批 2021年5月9日 | ||||||||
序号 | 举报区县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4 | 淮上区 | D2AH202105020062 | 蚌埠市淮上区小蚌埠镇吴郢村,村内的一条小河流(流入淮河),水体黑臭,已持续一两个月。市、区相关部门实地查看后,均未查到污染源头。 | 水 | 基本属实 | 投诉反映的吴郢村内小河为徐前河,徐前河西段与四十米大沟相通,流入淮河。由于小蚌埠徐前河沿岸分布着徐岗村、吴郢村两个城中村,这两个村已列入省级“十四五”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村内大部分住户未改厕,也未进行生活污水收集,通过村内自然沟渠流入徐前河导致水体黑臭。这两个城中村已列入蚌埠市2021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已于今年3月启动征迁,预计今年12月底完成征迁工作,在未完成之前,淮上区已委托安徽仁维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在朝阳北路污水入河处架设超磁工艺处理站,对排入徐前河的生活污水采用超磁净化措施消除水体黑臭现象,通过污水阻断、净化后,再排放徐前河。 |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安徽仁维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运维监管,确保按合同要求污水达标排放;二是进一步加快对徐岗村、吴郢村的征迁进度。 | 无 |
18 | 禹会区 | X2AH202105020036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X2AH20210422004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 1.该举报情况属实,林地审批的权限,森林法有明文规定,安徽省林业局批准的只是林地预批,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蚌埠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非法强占土地,已被蚌埠市自然资源局定为非法用地。建设用地未得到国务院或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应依据国土资预审228号关于安徽省淮河干流一般堤加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第二页第五项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该项目用地经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处,于2019年7月3日作出《2019行政处罚告知书》该项目用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3,44条,构成非法占有土地行为; 2.对于采伐许可证的办理,举报人合法持有林权证,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能办理采伐许可证。向安徽省森林公安报案,未得到有效处理; 3.调查核实情况称“蚌埠市最新的林地一张图’划定的林地与森林法中定义的林地不符, 在项目报批过程中,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批复均认定林地1617亩; 4.调查核实情况称”禹会区农林水利委员会依法为黄苏段退建工程1543亩林木办理了采伐许可证“,举报人质疑申请人、砍伐人分别是谁,并反映土地未报批,也未办理先行用地手续; 5.蚌埠市治淮重点工程局和禹会区农林水利委员会清理通知已被认定违法; 6.调查核实情况称”2018年9月份,开始拆除黄苏段老堤同步填筑新堤,因水利施工的特殊性,2019年5月底前,该工程必须具备防洪条件。但位于新堤堤基上未迁移的林木严重制约施工进度,存在重大防汛隐患。为快速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度汛安全,禹会区淮干黄苏段(天河封闭堤)一般堤防加固工程现场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对新堤堤基范围内和施工便道上的林木进行清除。该公司按照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对拒不移植的林木进行了清理“,蚌埠市水利局、蚌埠市治淮重点工程局违法违规作业,未履行退田还河,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未依法补偿举报人。 |
其他污染 | 不属实 | 1、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问题。蚌埠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法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提出林地使用申请,经市、区两级农林部门审核,安徽省林业厅以皖林地审﹝2018﹞238号文批准同意使用林地27.5552公顷(材料已提交),该工程已办理林地占用手续。黄苏段堤防退建工程属国家重大防洪保安项目,2016年项目批复当年即下达投资计划1.2亿元。根据省政府要求,也为早日实现防洪效益,工程一边开工建设一边办理用地相关手续。该项目用地总面积550亩,现已完成用地报批前期的相关工作。因该项目用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审批部门较多,截至目前,该项目影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专项论证意见已经专家评审通过,正等待省农业农村厅的批复,市水利局正积极协调推进此事,争取早日完成。 2、为保障淮干黄苏段堤防保护范围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必须在2019年5月1日前(汛前)完成。经禹会区政府研究决定,由行政村统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不同意办理的先行采伐。2018年8月,禹会区农林水利委员会依法为黄苏段退建工程1543亩林木办理了采伐许可证,禹会区淮干黄苏段(天河封闭堤)一般堤防加固工程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批复标准对林木种植户进行了赔付。 3、鉴于该工程必须在2019年5月1日前(汛前)完成,上述两单位为实现防洪保安目标,实施了清理林木的行为,并按照规定标准进行了赔付。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皖03行终44号显示,禹会区农林水利委员会和蚌埠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在汛期作出的《关于限期清理青苗(林木)及地面附属物的通知》,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免遭损失。该行政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法院判决两单位行政行为违法,但不予撤销。 4、该项目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手续齐全,项目合法。蚌埠市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与禹会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黄苏段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投资包干协议书,由禹会区人民政府负责黄苏段退建工程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禹会区征迁指挥部已按照批复标准将补偿费用足额补偿至农户的卡上。 |
加强宣城、沟通和解释 | 无 |
22 | 固镇县 | X2AH202105020046 | 投诉人前期反映“蚌埠市固镇县全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1、企业未执行“三同时”要求,未落实“三防”措施,处理结果为虚假回复;2、该公司根据产量推算一年生产需2700万立方水,涉嫌非法开采地下水;3、企业未经公示及村民同意,在未落实补偿的情况下,实际占用基本农田36亩,并非公示的14.95亩。 | 其他污染 | 部分属实 | 1、投诉反映的全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建设了沉淀池、蓄水池机、物料大棚及喷淋设施,厂区道路已硬化,粉料桶库安装了滤芯,各项污染防治设均投入了运行,执行了“三同时”制度。但通过调取该公司厂区前期的卫星图片,发现该公司在物料大棚西侧一空地上堆放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未采取“三防”措施,部分水泥浆流入西侧空地, 2、经调查核实,根据《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年生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项目备案的通知》和《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每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需水量为0.2立方米,按照年生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计算,年最大取水量为6万立方米。根据固镇县水利局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的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综合实际的生产工艺用水指标和各用水环节耗损率,调整确定该项目的用水指标为每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需水量为0.16立方米,调整后项目年生产用水量4.83万立方米,可以满足生产需要。 2021年1月6日,固镇县水政监察大队对该公司以经营为目的擅自打井取用地下水案,县水政监察大队依法进行了查处。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3、2021年4月11日,王庄镇政府会同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对固镇县全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用地复核工作。经委托安徽卅科塞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进行实地勘测测绘,套核王庄镇土地利用现状图,该企业目前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为14.95亩,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国有水工建筑用地;套合王庄镇土地总体规划图,固镇县全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属于限制建设区,未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固镇县全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不属于应征收补偿的范围,该公司已经与西南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使用协议,该公司使用土地未审批事宜,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进行查处。投诉反映问题不属实。 |
1、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对物料大棚西侧空地彻底进行清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2、针对该公司非法开采地下水的违法行为,固镇县水政监察大队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罚,该案已结案。目前,该公司已履行取水申请手续,取得取水许可,年最大取水量4.22万立方米,取用隔子沟的地表水。 | 无 |
26 | 怀远县 | X2AH202105020037 | 1、蚌埠市怀远县淝河乡,原看疃轮窑厂内,堆放大量沙子,导致扬尘污染严重;并在该厂几十亩水塘下进行采砂,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 2、怀远县淝河乡季圩村,村民季某松违规占用集体稻改地80余亩及基本农田,从事畜禽养殖(养猪、羊、鸡、鸭、鹅等),粪污随意排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大气,水 | 部分属实 | 1、怀远县淝河乡原看疃轮窑厂,占地约3.5亩,场内堆放3堆沙子约26805.35吨。2020年11月,怀远县接到淝河镇原看疃轮窑厂非法采砂线索后进行了调查,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开展5组样品矿物成分分析和资源量估算,怀远县物价局对价格进行了认证,该案目前正在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中。2021年5月3日现场核查时,原看疃轮窑厂靠近大门沙堆已大部分覆盖,另外2个沙堆覆盖物已粉化。2、投诉反映的养殖场为淝河镇季圩村村民季某松养殖场,位于季圩村圩前组(原名稻改组,目前无其他住户),养殖场占地5.481亩,已于2020年6月3日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养殖场建有3栋猪舍,占地面积共计900㎡,1个沉淀池约160m³;目前存栏母猪25头,育肥猪(仔猪)共计200头,年出栏育肥猪400头左右;场内养羊4只,鸡20余只。该养殖场无堆粪场,露天堆粪;沉淀池未密封且规模不符合猪舍设计面积要求;雨污分流不规范,部分粪污溢出进入东侧约120米长的大沟。 | 1、淝河镇政府已对原看疃轮窑厂内砂堆采取高质量覆盖,正在季德松养殖场周边环境进行清理;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对非法采砂行为依法依规查处;3、淝河镇政府正在督促季德松养殖场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污染防治设施。 | 无 |
27 | 固镇县 | X2AH202105020041 | 蚌埠市固镇县城关镇田庄村庙东庄居民区的一处非法搅拌站,无手续,无防尘设施,场地内露天堆放大量砂石料,铲车、水泥罐车作业导致粉尘污染严重,车辆运输混凝土和砂石料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生产、运输噪音扰民。 | 大气,噪音 | 属实 | 投诉反映的搅拌站为刘杰搅拌站,位于固镇县城关镇田庄村庙东组,主要从事混凝土加工,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属于非法搅拌站。该搅拌站距离居民区不足十米,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污染。2021年4月19日,城关镇政府在非法搅拌站排查中,已发现此搅拌站违法行为(现场排查时该搅拌站已停产,部分设备已拆除,大部分物料已清运),并依法对该搅拌站进行关闭。 | 2021年4月29日,该搅拌站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已取缔关闭。 | 无 |
34 | 怀远县 | D2AH202105020048 | 投诉人不认可受理编号X2AH202104200029信访件的回复内容:1、回复称“并于2015年12月获安徽省林业厅批准林木采伐许可证”,投诉人认为,只有林业采伐许可证不代表可以进行建设;2、回复称“大圣寺提升改造项目的实施均不涉及生态红线范围”,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相违背。 投诉人于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反映过该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
其他污染 | 部分属实 | 1、2015年2月原怀远县城乡规划局核发了拆迁还原建设怀远县大圣寺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址面积29154.63㎡(43.73亩)。2015年11月,安徽省林业厅批准了拆迁还原建设怀远县大圣寺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面积约2.3021公顷(约34.53亩)。2016年7月怀远县政府同意安徽省怀远县大圣寺管委会申请宗教寺庙改(扩)建设项目划拨供地方案,划拨土地面积约16903.5㎡(约25.35亩)。2015年3月原怀远县城乡规划局核发了拆迁还原建设怀远县大圣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29154.63㎡(43.73亩)。2018年7月原怀远县城乡规划局核发了拆迁还原建设怀远县大圣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年8月,原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了拆迁还原建设怀远县大圣寺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按照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应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2号)文件的要求“本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暂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身范围调整,风景名胜区体系予以保留。因此,本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不冲突。经核实,2019年11月,安徽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过此问题,已反馈过该问题。 |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风景区的监管,杜绝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把怀远的好山好水保护好。 | 无 |
51 | 蚌山区 | X2AH202105020030 | 投诉人前期反映“蚌埠市龙子湖风景区内存在违章建筑,环境脏乱差”问题,虽然蚌埠市有关部门对违章户进行了宣传教育,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希望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 其他污染 | 部分属实 | 按照蚌埠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规定,龙子湖景区的范围东起曹山路、西至环湖西路、南起黄山大道、北至圈堤路,总面积18.1平方公里(含水面面积约8.4平方公里),环湖周边分别跨龙子湖区、蚌山区、经开区3个区,其中经开区实际管辖面积约占总面积的85%。自2006年起,市委、市政府启动龙子湖规划建设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对环湖周边村庄进行搬迁,实施退塘还湖,分期开展规划建设工作。目前,龙子湖景区已建成区域约3.8平方公里,主要建设有龙子湖桥头公园、北公园、东公园、水上体育公园、湖上升明月文化园等,区域内无违章建筑。正在规划建设区域约3.54平方公里,主要位于东海大道以南、曹山路以西、湖畔沿岸以东、南至黄山大道,正在推进实施龙子湖东(南)岸湿地公园项目,目前项目一期已基本建成,二期计划年内开工建设,整个项目力争在“十四五”末竣工。经排查,该区域涉及经开区管辖范围也无违章建筑。待规划建设区域约0.8平方公里,主要位于龙子湖西岸、水上体育公园以南、湖上升明月以东。前期有失地村民在该区域搭建窝棚、开荒种地。今年4月,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已对该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绿化苗圃建设,分区域栽植树木及花卉,打造沿湖绿化园林景观。 |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对破坏景区资源、环境、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二是坚持全域、全天候巡查,持续治理各种乱象,对乱搭乱建、乱倒垃圾、圈湖造塘、开山采石、污染土壤、损毁绿化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加强与龙子湖区、蚌山区工作对接,及时通报信息,针对未建成区域的重点部位,不定期开展环境集中整治,共同做好景区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无 |
57 | 固镇县 | D2AH202105020029 | 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连城村,金鹏科技公司,排放废气,异味严重扰民,晚7点后更为严重;废水排入厂区东侧水沟,最终流入浍河,污水沟现已被该公司掩埋;目前厂区边扩建边生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向市、县环保局反映无果。 | 大气,水 | 部分属实 | 1、投诉反映的为固镇县金鹏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主要生产原料为白羽鸡鸡毛,鸡毛在贮存和蒸煮环节会产生臭味。2019年6月份以前,由于该公司设备老化、厂房破损、除臭设施处理效果差等原因,时常会出现排放臭气情况。2019年6月份该公司技改以后,已按照环评要求安装了碱液喷淋、生物滤床除臭设施,对蒸煮和贮存过程中产生臭气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安装了负压收集装置,对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收集,通过活性炭光氧除臭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2021年4月23日21时50分---23时50分,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废气除臭设施运行正常,除臭废水经收集后排放至除臭池内。由于其生产原料、产品和生产工艺特殊性,该厂除臭池附近、原料库、车间和厂区内能闻到轻微臭味。该厂距离周边最近居民区超过200米。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在位于厂界外四周最近居民区未闻到臭气。2021年4月25日,连城镇政府通过走访周边群众,也未有反映该公司排放臭气严重扰民的情况。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了安徽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21时50分---23时50分对该公司排放厂界外臭气进行检测,经检测排放厂界外臭气达标。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经现场核查,该公司东侧有一死水塘,为原老连城窑厂遗留下来的取土塘,汛期涨水时该塘内的水会进入北侧水塘最终通过涵闸进入浍河,但目前未发现该水塘内水进入浍河。由于经常有居民将生活垃圾等倾倒在该塘内,导致水塘内水质受到污染。2020年10月,连城镇安排人员对该水塘进行清理整治,但清理整治后仍出现有倾倒生活垃圾等情况。为彻底解决该水塘污染问题,防止对北侧水塘和浍河造成污染,连城镇要求固镇县金鹏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废弃水塘进行填埋,目前水塘已填埋一半。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臭废水全部进入该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该公司无污水排放口。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固镇县金鹏科技有限公司有废水排入东侧水塘。该公司按照连城镇政府要求对东侧死水塘进行填埋,并未进行建设,也未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环保部门对前期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反馈。 |
目前该公司已对除臭池、污水处理站进行最大程度封闭,确保除臭池、污水处理站达到最佳密闭效果,避免臭气散发。同时对原料贮存间进行了密闭,最大程度减少原料在贮存环节产生臭味,同时安装负压收集装置,对原料贮存间内的臭气收集后进行处理。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连城镇政府要求该企业生产车间生产时要关闭大门,避免车间内异味散发。目前已完成了整改。 | 无 |
59 | 龙子湖区 | D2AH202105020034 | 蚌埠市龙子湖区蚂蚁山奶牛场,常年异味刺鼻,影响滁州市凤阳县长秋路翰林园小区居民。 | 大气 | 基本属实 | 前期针对群众投诉,龙子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前往现场检查。由于该中心牛舍自动刮粪口、粪污输送沟渠未封闭,且使用固液分离沼液对饲料地施肥、浇灌过程中,因阴雨天等空气扩散条件差时产生异味扰民。2021年4月22日,龙子湖区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中心氨、硫化氢无组织废气开展检测,未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5月5日再次检查时,该中心正在进行牛舍自动刮粪口、粪污输送沟渠封闭整改工程,已完成80%刮粪口封闭,尚未整改完成。 | 目前,该中心封闭牛舍自动刮粪口粪污输送沟渠工程材料已开始施工,已完成22个刮粪口封闭(剩余12个刮粪口正在施工中)和230米输送粪污沟渠封闭(剩余85米正在施工中)。 4月30日,由分管副区长带领区相关单位深入凤阳县铂金府等小区,听取了群众意见,并与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交换了意见,根据群众诉求,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对该中心监测频次,积极督促企业加快做好整改工作;并邀请凤阳县临近蚌埠市和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良种奶牛繁育中心的翰林园等小区居民现场查看蚌埠市和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良种奶牛繁育中心整改情况,结合居民合理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
无 |
64 | 怀远县 | D2AH202105020025 | 蚌埠市怀远县河溜镇,约有5家流动劣质油品销售点,油品质量不合格,属于非法加油站,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其他污染 | 部分属实 | 河溜镇辖区现有加油站6家,分别经营汽油和柴油。其中2家为国企加油点(中石化、中石油),另4家为私营户,手续齐全。4家私营户中,其中一家自备流动加油车,仅作为对外应急加油使用。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流动加油车从事加油行为。怀远县于2021年4月印发了《关于依法打击流动加油车及成品油运输车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正在持续打击流动加油车及成品油运输车。 | 1、怀远县市场监管局、河溜镇政府对4家私营户油品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2、怀远县商务局、河溜镇政府对4家私营户相关手续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依法处置;3、怀远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依职责分别负责,按照《关于依法打击流动加油车及成品油运输车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打击流动加油车及成品油运输车行动。 | 无 |
85 | 怀远县 | D2AH202105020017 | 蚌埠市怀远县唐集镇朱瞳镇,洁倍洁餐具,污水流入耕地,燃煤排放黑烟,异味扰民。 | 土壤,大气,水 | 属实 | 投诉反映的为怀远县唐集洁倍捷餐具消毒服务部,位于怀远县唐集镇朱疃村,2018年11月16日办理年清洗消毒餐具50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备案,主要从事餐具清洗消毒,设备有1台除渣机、1台筷勺分拣机、1台去油机、1台初洗机、1台浸泡机、1台精洗机、1台高温消毒烘干一体机、1台包装机、1台多管汽水两用锅炉、2台箱式货车。2021年5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服务部清洗消毒餐具生产线正在生产,清洗废水建有三级沉淀池,生产污水进入沉淀池的管道损坏,部分清洗废水通过车间地面的孔隙入厂房下面废弃的水沟,锅炉无废气处理设施,现场燃料为块煤。该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 唐集镇政府已对怀远县唐集洁倍捷餐具消毒服务部实施断电,该服务部正在对餐具清洗设备进行拆除。 | 无 |
98 | 蚌山区 | D2AH202105020009 | 蚌埠市蚌山区经济开发区荣盛华府三期,占用绿地在18栋南阳台外建设简易垃圾池,距离18栋居民窗户不足10米,用推土机和卡车转运垃圾时,扬尘、噪音严重扰民。 | 大气,噪音 | 部分属实 | 荣盛华府三期为新交付小区,目前入住率不足10%。投诉反映的简易垃圾池实际是小区物业为减小装修垃圾对小区环境的影响,按照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临时设置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所。该堆放场所主要用于业主装修垃圾的集中堆放和清运,待小区业主大部分入住装修过后,将予以拆除。现场检查发现,由于该临时堆放场所未规范堆放装修垃圾,在清运建筑垃圾时,存在扬尘、噪声扰民行为。 | 一是立即在临时堆放场所上方加装防尘网,减小风吹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安排人员拆除原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还原绿化,居民装修产生建筑垃圾转移至地下车库临时堆放。目前,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已拆除,物业正在联系、购买土方、草皮,一周内补种完成。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