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846/202211-00048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其他
内容分类: 项目实施 发布日期: 2022-11-25 08:13
发布机构: 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2-11-02
来源单位: 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性: 有效
名  称: 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词: 村庄撤并

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11-25 08:13信息来源: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禹会区村庄撤并工作,认真做好相关问题排查整改,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皖办发〔2021〕9号)、《关于印发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农工办〔2021〕16号)要求,严格规范我区村庄撤并工作,严肃查处村庄撤并中各种腐败行为,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为推进禹会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要稳妥村级建制调整;二要严格控制村庄搬迁撤并范围;三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四要依法保护村集体和农民合法财产权益;五要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六要加强问题排查和整改。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村庄撤并工作,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党中央对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丰富和发展,是对构建新型城乡关系选择的思路和方向。马城镇、长青乡和各区直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村庄撤并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马城镇、长青乡和各区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结合部门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各地认真把握村庄分类标准。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村级建制调整,完善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指导村民委员会在村庄撤并中履行民主决策程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村庄规划管理,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做好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复垦耕地监管和质量评定验收、土地用途管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明确农房建设质量基本标准和抗震设防要求,做好房屋建设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保障搬迁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有关权益和村集体合法权益,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加强复垦耕地质量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查处村庄撤并中的腐败行为,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责,对村庄撤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侵害农民利益的要严肃问责。

(三)认真排查整改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以往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和具体整改方案。对“回头看”排查出的问题,能够整改的要立查立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时限,盯住不放,持续整改。对村庄撤并中发现的各种腐败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

(四)及时上报情况马城镇、长青乡和区直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整改推进等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村庄撤并工作开展情况和村庄撤并工作“回头看”情况,同时抄送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