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846/202306-00084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 2023-06-12 15:03
发布机构: 蚌埠市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6-12
来源单位: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性: 有效
名  称: 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文  号: 词: 求职创业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3-06-12 15:03信息来源: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1、政策内容

    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8类困难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2、申报材料

    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通过网络或部门间信息共享协查核验。对网络或部门间信息共享协查核验不通过的,按照《通知》要求,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

3、经办流程

(1)网上自愿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也可以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登录,进入“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如无阳光网个人账号,点击“注册”,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完成个人注册后,再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报;

(2)信息系统校验。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反馈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3)人工审核校验。信息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加盖院校公章,统一交至市人社部门;

(4)公示并拨付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市人社部门、相关院校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银行账户。

4、经办及咨询方式

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0552-2047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