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846/202306-00139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通知
内容分类: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 发布日期: 2023-06-21 16:32
发布机构: 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6-21
来源单位: 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性: 有效
名  称: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文  号: 词: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6-21 16:32信息来源: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量:

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水利行业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 区 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安徽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蚌埠市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安定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全面防范、突出重点、以防为主、常备不懈、万无一失的工作方针,做到要时拿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为了水利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真正落到实处,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徐国军

副组长:陶治

  员:李海艳   高勇民    李首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海艳。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区水利行业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的总决策、总协调,对全区水利行业突发事件预防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水利行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区整体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灾情发生后,各成员根据各自所在岗位要立即赶赴工作现场开展工作,各有关站室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三、灾害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水利灾害灾情预警制度

    水利灾害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乡镇要确定对堤坝等水利工程监管,建立健全监管网络,划分监管区域,明确监管项目,落实监管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动态。定期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如有重要情况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县域内主要河流进行监督检查,各建管处对在建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要对农村饮水工程的水质进行监测,发现不符合饮用标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二)预警和预报

    各级各类监测机构根据监测结果,分析预测各种自然灾害发生趋势、发生程度、发生范围、成灾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水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提出预警报告。

(三)信息报告

    建立水利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信息报告制度,定期报告监管预报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水利重大自然灾害情况应及时向机关和政府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水旱灾害信息。水利灾害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上报。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水利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主要是重要堤防、影响河道行洪河道的地段,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后采取响应的警报措施。

(二)处置程序

    发生水利重大突发事件时,根据领导组的建议和技术咨询机构对启动建议的评估,水利重大自然灾害防控指挥部下达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实施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应急控制措施。

1)组织指挥。水利重大自然灾害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应急防控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开展应急防控的宣传动员、资金物资准备、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应急防控资金、物资、人员和各防控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并向区政府、市水利局报告工作。

2)宣传动员。组织召开会议,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广大农民紧急行动起来,共同做好水利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控制工作。

3)应急控制。灾情发生后,应立即深入现场、分析灾情原因,提出整治技术方案,指导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防治,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4)灾情统计。要做好灾后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向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发生情况。

5)响应结束。灾情不再发展,疫情得到扑杀,应急响应应即告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要清理设立的应急临时设备,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领导组要及时对水利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和经验教训,提出措施,书面报告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财力保障

为了预防水利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监测,防汛办要备足救灾物资,落实资金。资金来源:一是申请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预备金,用于当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救济以及难以预料的特殊开支。二是上级拨款。灾情发生后,及时向区、市局提出申请,争取上级支持。

(二)人力保障

建立水利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小分队。建立水利重大自然灾害防控技术专家组,负责对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协助开展指导工作。

(三)监督和检查

定期组织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乡镇站对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主要指对农作物生长发育有直接或间接影响而造成危害的各种异常气象灾害。包括干旱、洪涝、风雹和低温冻害。对农作物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三等,即受灾、成灾和绝收。

2)干旱:因长期无降水或降水偏少,高温低湿,土壤有效水份消耗殆尽,使农作物体内水分循环和水分平衡遭到破坏,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受到抑制,发生凋萎或枯死的一种灾害。

3)洪涝:分为洪水灾、涝灾和湿(渍)害。由于大雨、暴雨或人为因素引起山洪暴发,河水泛滥,土地、房屋等被淹、渍水,基础设施毁坏等的灾害为洪水灾。由于雨水过多或过于集中使农田积水成灾为涝灾。湿(渍)害是连阴雨时间过长,雨水过多或洪涝过后排水不良,使土壤水分长期处于饱和状态,作物根系因缺氧而导致的灾害。

(二)奖励与责任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站室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据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预案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