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00CG022/202309-00011 信息分类: 公民,公告,DOC
内容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布日期: 2023-09-21 15:28:24
发布机构: 禹会区 成文日期: 2023-09-21
来源单位: 禹会区文化和旅游局 性: 有效
名  称: 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创文送戏”演出合同公告
文  号: 词: 合同公告

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创文送戏”演出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1 15:28信息来源:禹会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蚌埠市禹会区2023创文送戏

演出合同

 

甲方:蚌埠市禹会区文化和旅游局

 

乙方:全椒县儒林戏剧团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3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晥文旅秘〔2023〕1号文件蚌埠文化体育旅游局要求,为切实做好文化惠民工程,满足农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甲方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采购乙方送戏演出。甲乙双方根据以上精神,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乙方要在演出前利用演出流动车、锣鼓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在村内反复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演出剧(节)目应结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农民喜闻乐见。原则上每场演出时长不低于100分钟。戏曲专场可演出正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综艺演出不少于15个节目。综艺演出类型必须是歌舞、戏曲、小品等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编排节目,展示乡村振兴成果、文明创建和法治建设、廉洁文化等内容整台演出独唱不得超过4个。在各演出场次中,必须有一整场体现地域特色或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演出节目。

第二条   演出剧目和主要演员。乙方每场演出的剧目和综艺节目,在演出前必须向甲方报备双方协商后的演出节目单。乙方必须保证每场节目演出质量。

 

第三条   演出时间和场次。演出2023 9  2023   11  月底止,演出共计  78  其中中标72场,乙方赠送6场,甲方向乙方提供场演出计划时间安排表。演出计划时间安排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应按照演出计划时间安排表的安排,积极与相关乡镇、沟通联系,确定具体演出场次的时间安排。遇特殊情况可另改演出时间,但必须经相关乡镇及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   交通工具、演出所需音响设备及演出舞台车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配合乙方提前联系好演出场地,提供演出用电源,负责组织好观众,作好宣传工作。

 

  乙方要文明演出,制定应急预案,演出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和相关措施落实,防止演出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确保群众及演职人员安全。在演出中,如有演职人员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演出后应按要求将演出的现场材料提供给甲方,提供材料的具体要求为:每场演出要提供3段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演出照片5张及1个以上整场视频现场实录的完整视频光盘一份。短视频应能反映演出现场时间、地点、演出人员、观众数量等。如有节目变动提供变动后演出完整视频光盘一份)。每场演出填写完整的,有负责人签字村委会和乡镇文化站盖章认可的演出服务回执单演出全部完成后,附齐中标通知书、演出合同、演出计划表、每场演出回执单及演出现场照片,形成成果文本交甲方留存。

 

第七条  演出费用。乙方计划演出  78  场节目其中中标72场,乙方赠送6场,演出费共计 316800 元。4400元/场乙方完成演出后,按照合同上述第六条要求将演出的相关材料提供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付清演出款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由于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或不良影响,应当承担赔付责任

(二)一方由于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提前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市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方(盖章)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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