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休学、复学、转学】学籍办理要求
序号 |
类别 |
学段 |
流程要求 |
所需材料 |
文件依据 |
1 |
转学 |
义教 |
1.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2.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初办理,不得变更就读年级。3.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4.外省转入我省的,需持转出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的有效证明,接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须重新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5.一般条件下,毕业年级不转学不休学 |
家庭住址变更:《跨学区入学申请表》,并附房产证、户籍证等证明材料。 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随迁子女):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08]9号) |
2 |
休学 |
义教 |
1.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2.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3.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4.一般条件下,毕业年级不转学不休学 |
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书面休学申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学生:书面休学申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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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08]9号) |
3 |
复学 |
义教 |
1.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后,由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休学证书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2.休学生复学后,由学校编入适当班级就学。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的,续办休学手续。3.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 |
休学证书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08]9号) |
4 |
关键信息变更 |
义教 |
1.学生学籍信息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学校不得随意修改。2.学校需变更学生学籍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服务器数据同步变更后方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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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皖教基〔2010〕25号);2.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0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