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需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23-09-29 09:28信息来源:禹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 浏览量:
答:凡在本市市区内长期生活或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享受城镇家庭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市区城镇户籍(不含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在城市建成区内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成员需正在享受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收入证明;
(3)申请家庭在市区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自有住房面积低于60平方米;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申请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