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846/202309-00045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政协代表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3-09-01 15:10
发布机构: 禹会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9-01
来源单位: 禹会区人民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禹会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词: 提案的答复

关于禹会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01 15:10信息来源:禹会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关于禹会区政协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人资环专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洪山林场生态修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3.16公里林区内部沥青防火道路7月份开工,工期2个月;健身步道项目已经常施工,工期5个月;专项债项目已获批并完成项目前期组建资料,待资金拨付后投入项目建设;生态修复项目由马投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截至目前已完成焦山和独山项目,涉及治理区总面积约513亩,其中焦山项目已初步完成省评审组验收,独山项目已完成市级验收。丫山项目涉及面积323亩,目前正在按照施工要求有序推进;孟孟街项目涉及面积675亩,已完成施工招标。根据大洪山总体发展规划方案,后期还将组织对煤灰池废弃宕口进行降险除坡、消除地质隐患、修复生态环境等工作

感谢你们对大洪山林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林场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