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科大禹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大禹等离子体应用技术联合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中科大禹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大禹等离子体应用技术联合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中科大禹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大禹等离子体应用技术联合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禹会区生态环境分局。
电话:0552-4950258
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335号禹会区生态环境分局(染建小区西侧湖岸水景小区北面)
项目名称: |
中科大禹等离子体应用技术联合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蚌埠市禹会区高新路南侧兴华路东侧电子信息产业园内3#厂房 |
建设单位: |
安徽中科大禹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岚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安徽中科大禹科技有限公司拟计划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项目利用安徽中科大禹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与技术人员,实验室主要开展等离子体技术与相关产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课题。规划建设P2生物安全实验室、微波暗室、等离子体测量分析实验室、环境模拟舱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一)废气:本项目在生物安全柜中配制试剂时,挥发极少量挥发性试剂,在生物安全柜内负压收集后,经管道至室外无组织排放。加强厂区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本项目二次清洗废水和浓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满足蚌埠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的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采取《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分类、及时、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放、随意倾倒。按照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并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禹会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5-340304-04-01-24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