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卫健委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日期:2024-04-01 16:02信息来源:禹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数据来源单位 | 处罚名称 |
胡林纯 | 自然人 | 禹卫医罚〔2024〕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胡林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安徽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柒仟壹佰伍拾元整和药品、医疗器械一箱,并处伍万壹仟元整的罚款 | 5.100000 | 0.715000 | 2024/3/22 | 2025/3/22 | 处罚决定日期+3年 | 蚌埠市禹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蚌埠市禹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胡林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