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4-05-08 11:26信息来源:禹会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区本级无行政处罚权力,故2024年无相关信息,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