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杏林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杏林中医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蚌埠杏林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杏林中医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杏林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杏林中医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禹会区生态环境分局。
电话:0552-4950258
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335号禹会区生态环境分局(染建小区西侧湖岸水景小区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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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杏林中医医院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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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淮河路1500号S1号商业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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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蚌埠杏林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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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蚌埠富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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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蚌埠杏林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拟计划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63万元),位于蚌埠市禹会区淮河路1500号S1号商业楼整体1至5楼。设置中医科、内科、外科等科室,建设收费间、药房、化验室、手术室、办公室等及相关配套设施全院病床共3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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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一)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恶臭,污水站产生的臭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加强厂区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医院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及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采取《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分类、及时、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放、随意倾倒。按照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并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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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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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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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意见: |
禹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2311-340304-04-01-648016) |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