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补贴
发布日期:2025-02-26 08:40信息来源: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量:
1、补贴对象: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符合《蚌埠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办法(试行)》的申报条件(见附件2)。从县(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中择优推荐。
市示范家庭农场:符合《蚌埠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申报条件。从区示范家庭农场中择优推荐。
2、补贴范围: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示范家庭农场。
3、补贴标准:根据市奖补文件补贴,一般为2万元每家。
4、申请程序:一是各乡镇按照上述条件组织示范主体申报、初审汇总;二是乡镇管理部门推荐申报材料,并负责对其推荐的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三是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抽检、专家评审、审定、公示后发文公布。
申请材料:《蚌埠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办法(试行)》、《蚌埠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
申请时限:根据市奖补文件时限,为每年8月31日前
5、咨询电话:0552-4953952
6、受理单位:禹会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7、联系方式:0552-495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