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09 09:44信息来源:禹会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蚌埠市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不规范问题较为普遍。本次督察发现,禹会区蚌埠市晶辉玻璃制品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使用不规范。车e家汽车修理厂危险废物贮存及标识标签设置不规范。
二、整改实施主体
禹会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责令企业按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
2、责令汽车维修经营户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及标识标签设置。
3、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整改反弹。
四、目标任务
企业及经营户危险废物做到规范化管理。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蚌埠市晶辉玻璃制品厂已按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车e家汽车修理厂整改已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3125220
电子邮箱:1271940785@qq.com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