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846/202411-00003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日期: 2024-11-06 15:13
发布机构: 禹会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11-06
来源单位: 禹会区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名  称: 禹会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
文  号: 词: 消费提示

禹会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4-11-06 15:13信息来源:禹会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酒类商品的广告、外包装上冠以“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的描述,扰乱酒类市场经济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为净化酒类市场经营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特供酒”是指在酒类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含拼音及其缩写、英文缩写、汉字谐音等)。此类商品以“特殊性”博取消费者眼球,骗取消费者金钱,让消费者误以为买“特供酒”就是买到了高档酒,喝“特供酒”就是享受了特殊待遇。实际上,这类“特供酒”往往是不法商家将来源不明、成本低廉的白酒通过炒作包装宣传,抬高自身产品定位、牟取超额经济利益。这类产品不仅价格虚高,还可能损害饮酒人身体,让消费者损失金钱又损失健康。

“特供酒”往往质量难以保证,为逃避相关部门监管,商家不敢公开出售,而是在“小圈子”悄悄售卖,满足部分消费者的好奇心和虚荣心。因此,购买酒类商品时,请从大型商场、连锁超市、酒类专卖店等具有资质的正规的商家进行购买,选购时查看酒水标签是否完整,是否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索要保存相关票据。

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是否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内容的标识或广告,如有发现请拨打12345热线,或直接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