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11.6
发布日期:2024-11-06 09:40信息来源:禹会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履行方式及期限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 蚌埠市禹会区嘉勒烟酒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0304MA8MYNYN4X | 姜坤 | 禹市监处罚〔2024〕199号 | 销售无中文标签食品 | 2024年8月29日,我局收到投诉举报信,称位于蚌埠市禹会区西湖观邸S9号楼106的蚌埠市禹会区嘉勒烟酒店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红酒。同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货架上有3瓶无中文标签的红酒正在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上述3瓶红酒予以扣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经禹会区市场监管局批准立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警告;2、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BIN389)红酒3瓶; 3、没收违法所得6600元整;4、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上缴国库。 | 0.500000 | 0.660000 | 2024-10-29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3年 |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0304093163852E |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0304093163852E | 十五日内应主动履行 | 已执行 | 1 | 一年 | 340304 | 2024-10-29 | 公开 | 行政处罚 | 销售无中文标签食品 | |
| 蚌埠市禹会区博视眼镜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0304MA2U5BGFXX | 梅永强 | 禹市监处罚〔2024〕279号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1台;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上缴国库。 | 0.500000 | 0.020000 | 2024-11-5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3年 |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0304093163852E |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0304093163852E | 十五日内应主动履行 | 已执行 | 1 | 三年 | 340304 | 2024-11-6 | 公开 | 行政处罚 | 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 | |
| 蚌埠市禹会区俊仪糕点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0304MADLGHKY93 | 陶军舰 | 禹市监处罚〔2024〕292号 | 无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2024年10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蚌埠市禹会区俊仪糕点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一名员工未办理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5日前为该员工补办健康证。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再次进行检查,发现该名员工仍未办理健康证,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2024年10月17日,经禹会区市场监管局批准立案。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 罚款 | 罚款 | 0.100000 | 2024-11-1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3月 |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0304093163852E |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0304093163852E | 十五日内应主动履行 | 已执行 | 1 | 一年 | 340304 | 2024-11-1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无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
| 蚌埠市禹会区碧芸美容护肤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0304MA8R16067J | 周碧芳 | 禹市监处罚〔2024〕293号 | 无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2024年10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蚌埠市禹会区碧芸美容护肤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一名员工未办理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5日前为该员工补办健康证。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再次进行检查,发现该名员工仍未办理健康证,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2024年10月17日,经禹会区市场监管局批准立案。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 罚款 | 罚款 | 0.100000 | 2024-11-1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3月 |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0304093163852E |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0304093163852E | 十五日内应主动履行 | 已执行 | 1 | 一年 | 340304 | 2024-11-1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无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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