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规范”持续加强“五好”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
发布日期:2024-11-13 11:05信息来源:禹会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让农村居民吃得放心、安心,禹会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行“四规范”举措,全力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建设。
一、规范主体资质。禹会区市场监管局以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为重点区域,对经营主体进行严格把关。要求证照齐全,且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活动相符。同时建立定期复查机制,对示范店的主体资质进行动态管理。
二、规范场所布局。 指导经营户合理划分店内区域。设置独立的食品销售区,将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等分类陈列,避免交叉污染。同时根据食品的特性,划分常温区、冷藏区和冷冻区,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和环境下储存。
三、规范经营行为。帮助经营户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渠道,建立进货台账,积极推进票证推电子追溯系统,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
四、规范监督管理。对示范店开展全面巡查和专项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给予指导和建议,督促示范店限期整改。同时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引导经营单位开展定期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共规范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25家,以点带面有效促进了农村食品经营整体水平提档升级,为农村食品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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