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蚌埠市二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蚌埠市开展了2025年第二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地点和样品数
城市:全市城区共监测25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具体监测区域见附件,采样点代表周边管网用户水龙头水质情况。
乡镇:对全市各行政区和功能区的乡镇设置1-2个监测点,覆盖率100%,共监测12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其中龙子湖区李楼乡1份,蚌山区燕山乡1份、雪华乡1份,禹会区长青乡1份、马城镇1份,淮上区梅桥乡1份、沫河口镇1份、曹老集镇1份、小蚌埠镇1份、吴小街镇1份,经开区长淮卫镇1份,高新区秦集镇1份。
二、监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一)监测指标
市政供水(次氯酸钠消毒):共36项,包括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砷、镉、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氯酸盐、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游离氯。
乡镇供水(复合二氧化氯消毒):监测指标共有38项,在上述36项监测指标基础上增加亚氯酸盐和二氧化氯。
乡镇供水(高纯二氧化氯消毒):监测指标共有29项,包括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砷、镉、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亚氯酸盐、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二氧化氯。
(二)判定标准
监测水样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小型集中供水(日供水规模小于1000吨/日或覆盖人口小于10000人)因水源与净水技术受限时,部分指标按照GB5749-2022中的表1.b执行。
三、监测结果及评价
城市:市级城市用户水龙头水25样次,达标25样次,达标率100%;均为次氯酸钠消毒,检测指标900项次,达标900项次,达标率100%。
乡镇:各行政区和功能区乡镇用户水龙头水12样次,达标12样次,达标率100%。其中1个水样为高纯二氧化氯消毒,其余11个水样为次氯酸钠消毒,检测指标425项次,达标项425次,达标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