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846/202509-0000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日期: 2025-12-19 15:25
发布机构: 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12-19
来源单位: 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城市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互动回应】禹会区2025年第四季度互动回应信息
文  号: 词: 住房保障

【互动回应】禹会区2025年第四季度互动回应信息

发布日期:2025-12-19 15:25信息来源: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问题:公租房能否购买?

回复: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248号令)的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出售需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持有数量,满足保障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级精神,我市保障性住房已经暂停筹集,现有房源保有量适中,暂无出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