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846/202512-00006 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企业,公告
内容分类: 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04 15:26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会分局 成文日期: 2025-12-04
来源单位: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征收土地预公告-禹征预告〔2025〕06号
文  号: 词: 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禹征预告〔2025〕06号

发布日期:2025-12-04 15:26信息来源: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禹会区长青乡陈郢村、陈郢村一组、组、五组、三尖塘村、三尖塘村一组、二组、三组、西朱村、西朱村二组三组十一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新华路,西至Q-05,南至Q-19路,北至姜桥路。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用于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工矿用地本次拟征收土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本次拟征收土地(工矿用地)为蚌埠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蚌埠市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综合配套服务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251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公告发布后,禹会区人民政府将组织长青乡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拟征收土地所在禹会区长青乡人民政府、陈郢村、陈郢村一组、组、五组、三尖塘村、三尖塘村一组、二组、三组、西朱村、西朱村二组三组十一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内张贴方式发布,蚌埠市禹会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hui.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长青乡人民政府;联系人:陆晓飞;联系方式:0552-4954621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

                                                  202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