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55775348/202209-0000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日期: 2022-09-07 10:16
发布机构: 禹会区朝阳街道 成文日期: 2022-09-07
来源单位: 禹会区朝阳街道 性: 有效
名  称: 蚌埠市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文  号: 词:

蚌埠市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发布日期:2022-09-07 10:16信息来源:禹会区朝阳街道 浏览量:

    按照受灾地区过渡性生活救助人口数和生活救助标准。其中:省启动四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救助期限3个月。其中:省启动二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每人每天补助10元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