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K16278053/202304-0004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发布日期: 2025-02-24 09:27
发布机构: 禹会区纬四街道 成文日期: 2025-02-24
来源单位: 禹会区纬四街道 性: 有效
名  称: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文  号: 词: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5-02-24 09:27信息来源:禹会区纬四街道 浏览量: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一、受理部门:禹会公安分局各户籍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1、未满十六周岁的,应由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代为申请领取,需拍照留存申请人和监护人同框图像信息;
  2、我省以外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并填写《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到全市任一户籍办证点申请办理
三、 所需材料:
  (一)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2、监护关系证明(有《出生医学证明》等、《居民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监护关系的可以不提供); 3、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二)年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2、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
五、办理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