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K16278053/202502-00001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5-02-05 08:56
发布机构: 禹会区纬四街道 成文日期: 2025-02-05
来源单位: 禹会区纬四街道 性: 有效
名  称: 禹会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依据、条件、程序、流程图
文  号: 词: 行政处罚

禹会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依据、条件、程序、流程图

发布日期:2025-02-05 08:56信息来源:禹会区纬四街道 浏览量: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类别:行政机关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行政处罚程序:

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是否涉嫌违法—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文书—执行—结案—归档—程序结束

2)适用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调查报告—审核—告知当事人—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符合听证条件进行听证程序—处罚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文书—信息公开—执行—结案—归档—程序结束

四、行政处罚实施条件:

1)处罚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具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资格(2)行政处罚机关在职权范围内行驶处罚权(3)有明确的违法主体,即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4)违法行为有明确的制裁内容(5)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6)告知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7)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辨(8)送达具有行政处罚机关印章的文书(9)行政处罚由具有资格的行政人员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