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禹会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信访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禹会区政府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主要包括: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禹会区政府信访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禹会区信访局领导及分工情况;禹会区政府信访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文件
主要包括:禹会区信访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三)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禹会区政府信访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计划、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招考(聘)及录(聘)用;规划计划、决策部署推进情况;招标采购公示及中标实施情况;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和服务指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发布 机构 |
发布日期 |
成文日期 |
文号 |
有 效 性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关键词 |
名称 |
来 源 |
浏 览 量 |
1.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政府信息的标识符。
2.信息分类:政府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发布日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时间。
5.成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6.文号: 政府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7.有效性:信息是否有效。
8.生效时间:政府信息生效的时间。
9.废止时间: 政府信息废止的时间。
10.关键词:反映政府信息内容、主题、概要和特点的词语。
11.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12.来源:发布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信息转载来源网站。
13.浏览量:点击网页查看的次数。
(二)公开形式。
1.禹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hui.gov.cn/);
2.禹会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3.“禹会区信访局”微信公众号
4.现场查阅点:禹会区信访局,办公地址:禹会区涂山路335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52-4950286。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禹会区政府信访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禹会区政府信访局提出申请。禹会区政府信访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禹会区政府信访局在工作日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禹会区政府信访局;办公地址:禹会区政府信访局(蚌埠市涂山路335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52-4950286;传真号码:0552-4958011;电子邮件:yhq_xfj@163.com;邮政编码:233000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禹会区政府信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收信人名称请注明“禹会区政府信访局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通信地址:蚌埠市涂山路335号禹会区政府对面禹会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2-4950286;邮政编码:233300。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地址:蚌埠市涂山路335号禹会区政府对面;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52-4950286。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传真号码:0552-4958011。
4.网页申请。请登录禹会区政府信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有关事项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禹会区政府信访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禹会区人民政府投诉。投诉电话:0552-4950286;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335号,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禹会区政府信访局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禹会区政府信访局
办公地址:蚌埠市涂山路33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2-4950286
传真号码:0552-4958011
互联网联系方式:yhq_xfj@163.com
附件1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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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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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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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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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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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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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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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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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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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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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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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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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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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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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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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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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理由及证明 □不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质 □电子稿 □光盘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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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