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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4号)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作者:禹会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08-07 11:00 点击: 【字体: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并持续扩散蔓延,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严从紧从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1.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停留)、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返)蚌人员、与官方公布的新冠感染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同一场所、同一航班、同一车次)要在抵蚌后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或入住酒店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其中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返)蚌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到蚌第1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实施7天健康监测,第6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2.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一律实行测温,查验安康码、行程码,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返)蚌人员及黄码、红码等重点人员及时报告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做好人员管控等措施。
  3.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省,特别是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所在城市。确需离省的,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公务活动不得离省,确需离省的必须向所在单位申报。各级各类教职员工和学生确需离省的必须向所在学校申报,开学前14天开始自我健康管理,并配合学校全面细致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4.设置在地下或通风换气不良的公共服务场所及所有经营性棋牌室、麻将室暂时关闭。影剧院、歌舞厅(KTV)、网吧网咖、游戏游艺厅等室内娱乐场所,文化场馆、文博场所、图书馆等室内文化场所,健身房、游泳馆、舞蹈房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瑜伽馆、美容院、足浴店、公共浴室、保健按摩店等经营性服务场所均按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
  5.所有旅游景区要在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基础上,认真落实健康码、行程码“两码联查”工作。各旅游景区(点)对游客密度实时监控,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全市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游。
  6.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住宿、会议展销、娱乐、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场站码头等所有公共场所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并及时报告,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加强对工作人员以及保洁、保安、物业(含临时工)等服务人员防护培训,逐人登记造册,严格落实新冠疫苗接种、健康监测等措施。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和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外来人员探视。
  7.近期全市所有单位原则上不得举办大型会议、大型演出、线下培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活动所在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室内100人以上或室外20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所有培训机构(含托管班、兴趣班)一律暂停线下服务。
  8.请广大市民时刻做好个人防护,尽快接种新冠疫苗,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主动出示安康码,各类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