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构建常态化学习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中共蚌埠市委全面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等作为核心学习内容,通过局例会、专题研讨、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8次,实现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全覆盖。创新推出“法治+业务”融合培训模式,显著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政务服务难题的能力。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在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推进中同步部署法治工作,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4次,及时传达落实中央、省、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推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二)聚焦数字赋能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数字产业培育与场景创新。深化大数据企业梯度培育,指导安徽数智、蚌埠智联等4家企业通过省级大数据企业认定。二是提升数据共享与政务服务效能。升级“禹快办、愉快办”服务品牌,政务服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再压缩,“一网通办”事项扩展,跨区域通办覆盖范围延伸至长三角主要城市。三是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实国务院“全生命周期”服务要求,完成“企业开办全流程”“退休养老一件事”等22个重点事项的流程再造与发布,其中“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成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整改,要素规范率达100%。
(三)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五步决策机制,主要负责人坚持“末位表态”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文件清理4次,确保行政行为于法有据。建立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评估”闭环监管机制,全年无违法违规文件出台。
(四)健全矛盾化解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拓宽诉求响应渠道。整合“好差评”系统、线上会客厅等反馈渠道,建立“诉求收集-分流处置-结果反馈-满意度回访”全流程闭环机制,全年处理企业群众诉求满意度达99.5%。二是强化法治服务供给。开展“法治进大厅”活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宣传栏,为办事群众提供精准普法服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千余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窗口并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全年服务特殊群体1000余人次。三是深化法治培训实效。建立“分层分类+按需施教”培训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培训4次,重点提升窗口人员、审批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筑牢法治保障基础,强化安全规范管理
推进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升级,完成政务服务外网二期改造,实现区镇村三级网络全覆盖与千兆提速。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数据安全检查4次、攻防演练2次,对涉及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的数据实行脱敏处理与加密保护,全年无数据安全事件发生。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创新实践有待深化,结合数据资源管理特色的法治应用场景不多,法治与数字改革融合的深度不够;二是法治宣传精准度不足,针对企业、群众不同需求的个性化普法内容较少,宣传形式仍需丰富;三是跨部门协同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一件事”改革中部门间数据共享、流程衔接的制度保障不够健全;四是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窗口工作人员法治专业能力与新形势下政务服务要求仍有差距。
三、2026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构建长效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计划开展集中学习,推动法治思维入脑入心。二是强化普法精准供给。围绕大数据管理、政务服务、数据安全等重点领域,利用政务服务大厅LED屏、皖事通APP、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
(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法治化服务水平
一是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扩面。落实国务院“全生命周期”服务要求,新增“育儿一件事”“企业投资建设一件事”等22个重点事项,探索“一类事”集成服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照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现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等要素精准度百分之百,推进高频事项全国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扩大“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范围,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随时办”;深化“皖事通”“皖企通”推广应用,力争提升掌上办率。四是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梳理高频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管理,升级改造政务服务大厅硬件设施,实现“一窗通办”全覆盖。
(三)深化数据要素改革,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数据治理法治化。规范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等全流程管理,保障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二是培育数字法治应用场景。依托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智能审批、智能帮办、智能普法等服务功能,推动“法治+数字”深度融合。三是加大大数据企业培育力度。培育省级大数据企业,指导企业合规经营,推动数字产业与法治建设协同发展。
(四)强化协同监管效能,健全法治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跨部门协同制度。制定“一件事”改革部门协同工作规则,明确数据共享、流程衔接、责任划分等要求,破解部门协同壁垒。二是健全权力监督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与档案管理,扩大公众参与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群众代表参与决策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禹会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6年2月27日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