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5〕104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的对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范围。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组织实施
区政府成立禹会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三、普查经费保障
禹会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坚持厉行节约,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质效。
四、普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严禁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获得的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创新方法手段,提升普查实效。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提高普查对象的知晓度、参与度,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禹会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2026年1月19日
附件
禹会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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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
王宏洲 |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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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霆 |
区政府副区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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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褚建磊 |
区政府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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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怀勇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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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 珂 |
区统计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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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利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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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露 |
区财政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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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崔莉萍 |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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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毅 |
区公安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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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道寒 |
区民政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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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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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琳琳 |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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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喜凤 |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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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云峰 |
区统计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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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佩冉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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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海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会区分局马城 中心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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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公 |
禹会区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
一、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花云峰担任,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涉及区级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改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利用和数据传输、算力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数据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