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0846/202311-00027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 发布日期: 2023-11-21 11:03
发布机构: 蚌埠市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11-21
来源单位: 蚌埠市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性: 有效
名  称: 取消报到证后,毕业生的就业流程有何变化?
文  号: 词: 高校毕业生

取消报到证后,毕业生的就业流程有何变化?

发布日期:2023-11-21 11:03信息来源:蚌埠市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取消报到证后,毕业生的就业流程有何变化?


Q:为何取消高校毕业生报到证?

A:为了简化求职就业材料。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Q:各级部门如何落实取消报到证?

A:建立去向登记制度。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高校要指导毕业生(含结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核实信息后及时报省级教育部门备案。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指导其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到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提供毕业生离校时相应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


Q: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户籍如何迁移?

A: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迁入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本人意愿和迁入地落户政策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Q:如何做好档案转递衔接?

A: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高校要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


Q:学生档案最终转递到何处?

A: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Q:蚌埠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信息?

A:单位名称: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蚌埠市曹凌路789号

  单位电话:0552-3066123

  单位名称:怀远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怀远县榴城路182号人社局308室

  单位电话:0552-8858039

  单位名称:五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五河县星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B楼5楼

  单位电话:0552-2325965

  单位名称:固镇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1楼档案综合业务室

  单位电话:0552-2126040



Q:高校毕业生如何查询相关信息?

A:用人单位、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业务时,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