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直单位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度禹会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事项 |
承办部门 |
时间安排 |
1 |
禹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禹会区块提升战略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禹政办秘〔2024〕3号 |
区商务外事局 |
2024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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